六景镇覃寨村拆迁安置小区回建房基础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六景镇覃寨村拆迁安置小区回建房基础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监理
- 项目地址: 横州市六景镇北经一路北面
- 规模: 用地面积约44047.17㎡(约66.07亩)(以用地批复手续为准);建设内容:总平道路,正负零以下房屋基础(不包括正负零以上部分施工内容)工程,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变配电工程,电气工程,路灯工程,绿化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备注:由于地上部分由村民自筹资金建设但设计需要整体设计,备案的总投资只包含地下部分。)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7910.59万元工程施工工期:110日历天监理服务周期:11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标段划分(如有):标段(包)编号:E4501002816023792001001,标段(包)名称:六景镇覃寨村拆迁安置小区回建房基础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监理招标范围:施工阶段监理,保修阶段监理设计单位(如有):南宁市建筑规划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详情
六景镇覃寨村拆迁安置小区回建房基础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监理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六景镇覃寨村拆迁安置小区回建房基础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监理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3792001 |
|||
|
招标人 |
横州市圣达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
|||||
|
代建单位(如有) |
横州市圣达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润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开标时间 |
2025 年 1 月 3 日 9 时 30 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4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 年 1 月 6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 年 1 月 9 日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南宁建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 50.02 % |
|||||
|
监理服务周期 |
110 日历天 |
|||||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总监理工程师 |
黄启健(注册号: 45003724 ;身份证号: 450105 ******** 0014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 万丰 • 新新江湖 1# 楼、 2# 楼、 3# 楼、 5# 楼、 6# 楼、一期地下室工程 2. 广西市场监督管理职业技术学院项目(原名:广西工商学校新校区项目) 3. 金港茗苑 B 区 4. 大唐臻观项目 5. 中国 ( 广西 ) 自由贸易试验区钦州港片区新型城乡融合发展示范区 ( 金鼓新城 ) 项目Ⅰ标段监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上海市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 52.00 % |
|||||
|
监理服务周期 |
110 日历天 |
|||||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总监理工程师 |
骆依林 (注册号: 45006228 ;身份证号: 532130 ******** 1731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 南宁市测绘地理信息科技研发及展示中心 2. 生物医药产业化及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3. 格力海岸 A 区 4. 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一期第二批单体项目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远超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 53.00 % |
|||||
|
监理服务周期 |
110 日历天 |
|||||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总监理工程师 |
余卓鹏 (注册号: 45000660 ;身份证号: 450103 ******** 051X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 南宁和泰产业园 2. 综合保税区中药材加工产业园 ( 加工区 2# — 7# 楼 ) 施工监理 3. 荣和 · 观江府项目地块建设工程监理 4. 华中师范大学平南附属学校项目工程总承包监理服务 5. 交投荣和樾园项目监理 |
|||||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本项目企业信誉实力分均为 100 分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 南宁) 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
|||||
|
异议和投诉 |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异议受理部门 |
横州市圣达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刘工 0771-7235576 |
|||
|
投诉受理部门 |
横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7228132 |
|||
一式 4 份(备注:可根据需要增加):建设单位 1 份、招标代理单位 1 份、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1 份、交易中心 1 份 。
备注: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