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明县法浦、新龙村屯绿化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宁明县法浦新龙村屯绿化项目
- 项目地址: 宁明县城中镇驮龙村法浦屯
- 规模: 宁明县X570道路花山大桥桥底至商业街路口段两侧绿化面积共55983.464m²、群众生产生活江滨步道至X570县道道路及露营地23656.244m²、新龙屯路口至X553县道道路40500.369m²和驮龙村村委周边绿化3010.596m²,合计绿化面积123150.673m²范围内的生态种植、景观工程等合同估算价:594.81万元要求工期:45日历天,定额工期45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招标范围: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14002886002104001001,标段(包)名称:宁明县法浦、新龙村屯绿化项目设计单位:广西建通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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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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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法浦、新龙村屯绿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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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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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51400288600210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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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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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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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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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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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
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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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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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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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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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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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扬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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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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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
X570
道路花山大桥桥底至商业街路口段两侧绿化面积共
55983.464m²
、群众生产生活江滨步道至
X570
县道道路及露营地
23656.244m²
、新龙屯路口至
X553
县道道路
40500.369 m²
和驮龙村村委周边绿化
3010.596m²
,合计绿化面积
123150.673m²
范围内的生态种植、景观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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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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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6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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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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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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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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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6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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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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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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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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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非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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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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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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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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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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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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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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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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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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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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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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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0093.62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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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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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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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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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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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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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枭
(注册编号:
桂
245121331012
;身份证号:
452132******00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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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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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霜
(身份证号:
450921******042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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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奖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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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宁明县百香果种植示范基地工程
2
、
2019
年城区公共设施建设维修及绿化美化项目
3
、广西左江旱工程驮英水库移民县城安置点东面道路、南面道路工程
4
、宁明县城中镇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项目一期基础配套设施工程
5
、广西华昊牧业生态养殖观光产业园
(
宁明县肉牛新品种扩繁及饲养项目天西母牛繁育
场
)
一期工程
6
、宁明县现代农业示范区—花山田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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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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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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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远昌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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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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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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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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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29037.9
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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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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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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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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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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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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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洁慧
(注册编号:
桂
245181901032
;身份证号:
451302*******5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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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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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荣森
(身份证号:
445381******5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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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奖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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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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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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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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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同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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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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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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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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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7851.7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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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45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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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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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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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玉琼
(注册编号:
桂
245202104360
;身份证号:
452325*******1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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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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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婷婷
(身份证号:
451302
*******
5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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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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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忻城县
2017
年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工程
2
、来宾市兴宾区良江产业园正大项目
-
场地平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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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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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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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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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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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崇左)(
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
)(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zfcg.gxzf.gov.cn
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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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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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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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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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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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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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862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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