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资源县梅溪至八角寨路面大修工程
- 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 概况: 级配碎石基层、沥青混凝土路面、碎石化旧水泥混凝土层、路肩挡土墙加固等
项目详情
资源县梅溪至八角寨路面大修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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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资源县梅溪至八角寨路面大修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3002826004977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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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资源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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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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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桂林聚格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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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资源县梅溪至八角寨路面大修工程起点位于梅溪镇通往八角寨景区 T 形交叉口处,终点位于八角寨景区售票处附近 , 路线全长 8.0 公里,公路等级三级。建设主要内容为 :K0+933~K5+000 修复路段采用 5cmAC-16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 +1cm 沥青石屑下封层 +8 级配碎石调平层 +22cm 旧水泥板碎石化,总厚度 36cm ; K5+000~K8+000 修复路段采用 5cmAC-16 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面层,总厚度 5cm 。详见施工图纸和评审后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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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 年 11 月 3 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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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5 年 11 月 4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 年 11 月 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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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桂林耀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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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桂林耀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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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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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5654137.12 元 |
工程质量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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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50 日历天 |
工程安全目标 |
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遏制较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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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唐晟杰,身份证号: 450329********0012 注册专业、等级及注册编号: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桂 245131333752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交安 B(23)G0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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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姓名:秦国伟,身份证号: 450322********1530 职称证书名称和编号:工程师(市政道路与桥梁), GX220230067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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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填项目业绩 |
兴安县华江瑶族乡毛岭脚至大坝道路通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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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方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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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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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5683947.27 元 |
工程质量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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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50 日历天 |
工程安全目标 |
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遏制较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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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秦云桂,身份证号: 450322********6518 注册专业、等级及注册编号: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桂 245141546154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交安 B(22)G003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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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姓名:唐海,身份证号: 452327********2132 职称证书名称和编号:工程师(公路与桥梁), 0003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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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填项目业绩 |
桂林市雁山区竹江码头至 321 国道公路一期 2 标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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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龙建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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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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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5691974.72 元 |
工程质量 |
标段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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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50 日历天 |
工程安全目标 |
杜绝重特大事故的发生,遏制较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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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姓名:樊冬艳,身份证号: 452231********0025 注册专业、等级及注册编号: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桂 24510101610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交安 B(18)G00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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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工 |
姓名:韦善花,身份证号: 452231********5022 职称证书名称和编号:工程师(道路工程), GX2202317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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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填项目业绩 |
2022 年东兰县第二批乡村道路三项工程长乐镇片区项目“№ 2 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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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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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http://ztb.gxi.gov.cn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广西 . 桂林 )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 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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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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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资源县交通运输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4316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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