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 10万吨级双向航道) 一期工程调整、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10万吨级双向航道)二期工程(含工程调整)渔业资源补偿实施中标候选人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1-21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10万吨级双向航道一期工程调整10万吨级双向航道二期工程含工程调整渔业资源补偿实施
  • 规模: 2023-2025年,连续3年每年放流数量:斑节对虾5000万尾、日本对虾5000万尾、长毛对虾5000万尾、拟穴青蟹270万只、紫红笛鲷220万尾、花鲈220万尾、黑鲷220万尾、真鲷220万尾;标志鱼数量不得少于放流鱼苗总数的0.1%。放流苗种规格为:虾苗规格为体长≥1.0(体长)厘米;拟穴青蟹苗规格为≥0.8(头胸甲宽)厘米;花鲈鱼苗规格为≥5.0(全长)厘米,紫红笛鲷、黑鲷、真鲷以上鱼苗规格为≥4.0(全长)厘米;上述苗种的规格合格率不得低于90%。(2)实施费用: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10万吨级双向航道)一期工程调整渔业补偿实施费用3596.73万元,以渔业主管部门最终批复的渔业补偿方案费用为准。(3)实施地点:拟在七十二泾海域放流虾类和拟穴青蟹,在老人沙海域进行鱼类增殖放流,经渔业主管部门同意后,放流地点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4)招标范围根据《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10万吨级双向航道)一期工程调整渔业资源补偿实施方案》实施渔业资源补偿(即增殖放流),包括购买苗种、增殖放流及宣传、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项目总结和验收等项目全过程实施。具体工作内容

项目详情

招标编号: JHGS-ZBB-ZBDL-004

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 10 万吨级双向航道) 一期工程调整、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扩建 10 万吨级双向航道)二期工程(含工程调整)渔业资源补偿实施招标评标已完成,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 2004 56 号)、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13 号)的有关规定,现对评标结果予以公示:

排序

投标人名称

预期中标价(元)

第一中标候选人

广西八桂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防城港中港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85844800.00

第二中标候选人

广西河海工程有限公司

85844800.00

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西港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85844800.00

公示期为 3 日。如有异议,请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13 号)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 2004 〕第 11 号、九部委令〔 2013 〕第 23 号修订)的有关规定办理。虚假投诉举报的,招标人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报相关部门备案。

受理质疑的部门: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 0770-5681619

监督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监督电话: 0771-2115006

招标人 : 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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