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城市主干道短时积水点治理项目(桂林市老城区积水点治理项目二期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桂林市发布时间:2024-06-11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桂林市城市主干道短时积水点治理项目桂林市老城区二期工程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桂林市城市主干道短时积水点治理项目 (桂林市老城区积水点治理项目二期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E4503002826004207001

招标人

桂林市排水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桂林市排水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管网改造、泵站及中控室升级改造,主要包括四城区范围内 16个积水点治理,铺设管道总长8872米(其中新建d400-d1800雨水主管总长 5237m,新建d300雨水口连接管总长991米,修复及改造d200-d1000 压力管2644 米),改造边沟盖板5318米,通过更换、新增设备提升改造泵站 15 处及1处中控室,配套建设管渠清淤、路面修复、管线迁移、绿化工程等。

开标时间

202 4 6 7

开标地点

桂林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 号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 4 6 11

公示截止时间

202 4 6 14

预中标人

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 /

成员单位: /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89042827.28元

工期

20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杨青山 (注册编号:桂1452018201900400,身份证号 4 30426 ******** 6637

专职安全员

廖金梅(证书编号: 桂建安 C3(2019)0003768; 身份证号 4503 22 ******** 1522

龚芳玲( 证书编号: 桂建安 C3 2017 0004781 身份证号 45 2324 ******** 2621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1.桂黄东一路道路工程项目总承包;

2.排洪东渠致远路排水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87672483.14元

工期

20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唐欣严(证书编号:桂 1452017201809972;身份证号: 450302 ******** 1033

专职安全员

赵宏涛(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16)0002822; 身份证号 440582 ******** 0012

韦丽兰(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18)0009646; 身份证号 450305 ******** 1023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新柳南高速上林东收费站至大丰进城道路项目 2标段(K1+200~K2+800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91275807.32元

工期

20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李祥胜(证书编号:桂 1452015201505984; 身份证号 450322 ******** 5018

专职安全员

李玲 (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11)0002695; 身份证号 450881 ******** 7423

牟琪(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17)0012053; 身份证号 452501 ******** 6233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桂林市自来水公司城北水厂 一期改扩建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①中建八局第二建设有限公司, 否决 原因: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质保承诺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的要求。

否决 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 B 否决投标条件 “B1.18 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包括:质量要求、工期、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价款主要条款、投标有效期等);”。

②广西华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否决 原因:投标时未按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估价总价计入投标总报价中。

否决 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 B 否决投标条件 “B1.17 设有暂估价、暂列金额的,投标时未按招标人工程量清单给出的暂估价总价、暂列金额总价计入投标总报价中的;”。

③桂林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否决 原因: 1、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质保承诺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的要求;2、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价。

否决 依据:《招标文件》第三章附件 B 否决投标条件 “B1.18 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的(包括:质量要求、工期、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价款主要条款、投标有效期等);”、“B1.22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3-3810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