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振兴小学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编号:E4504002831003137001)中标候选人公示

梧州市发布时间:2025-02-24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梧州市振兴小学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编号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梧州市振兴小学新校区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4504002831003137
招标人
梧州市振兴小学
建设单位
梧州市振兴小学
代建单位(如有)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规划总用地面积11623.64平方米,新建各类用房建筑面积 11844.89平方米,以及运动场、围墙、排水、绿化等附属设施;教学设备购置等。
开标时间
2025年02月21日
开标地点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梧州市第八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5 2 24

公示截止时间

2025 2 27

预中标人
广西粤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粤凯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总价

38502743.61

工期
54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国家竣工验收合格 标准

项目经理

刘科全 (注册编号: 1452006200800879 ;身份证号: 4504411******101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韦子强 (身份证号: 450421 ****** 6571 ); 黄萍(身份证号: 452424******0727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梧州江滨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适老化改造项目 ( 含续建)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明建投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总价

38654041.41

工期
54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家竣工验收合格 标准

项目经理

张宏伟(注册编号: 1132015201516349 身份证号: 210623 ****** 065 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刘菁菁(身份证号: 610103 ****** 322 0 ); 马冲( 身份证号: 610126 ****** 493 X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秦州区易地扶贫搬迁籍口安置点项目施工标段 (002)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鸿威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总价

38582625.72

工期
54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国家竣工验收合格 标准

项目经理

蓝振 (注册编号: 1442016201636482 身份证号: 452730 ****** 503 7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张琳 (身份证号: 620123 ****** 574 8 ); 杨原章 (身份证号: 452427 ****** 025 4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富川瑶族自治县民族医医院医技住院服务楼建设项目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公示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梧州)、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4-3886535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