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洲岛生态修复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桂林市发布时间:2023-07-17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南洲岛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南洲岛生态修复工程

项目招标

编号

E4503002826003559001

招标人

桂林市叠彩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桂林市叠彩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在南洲岛铺设生活污水主管2.21千米,接户管4.0千米,建设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2处,配置垃圾桶50组,路灯200盏。生态修复总面积12.52公顷(生态缓冲带5公顷,生态滞留带6.694公顷,场地生态修复8300平方米)。岸线生态修复10.191千米(上南洲岛护岸4.496千米,下南洲岛护岸3.176千米,小型洲岛防护2.519千米)。河床生态化改造24492平方米。过鱼堰坝2处。主要建设内容:铺设污水管网,实施生态修复、岸线修复,构建动植物保护辅助措施,恢复生物多样性。

开标时间

2023年07月13日

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号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7月17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3 7 20

预中标人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桂林地建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92307966.00元

工期

36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苏小玲(注册编号:桂1452018201900332;

身份证号:452322 ******** 032X)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胡龙玉(身份证号:450325 ******** 0313);

刘鑫(身份证号:450327 ******** 2417)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1、铁山园铁山三路东段道路一期工程;

2、桂林市芳香东路新建工程Ⅱ标段;

3、桂林市叠彩区永彩路(南洲路至纬二路段)道路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87.8分,桂林市级100分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92389780.67元

工期

36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蒋明(注册编号:桂1452012201304078

身份证号:450204 ******** 141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李玲(身份证号:450881 ******** 7423)

范真璇(身份证号:612324 ******** 2214)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1、桂林市自来水公司城北水厂一期扩建工程

2、横琴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区市政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二标段)(南区)施工总承包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99.18分,桂林市级100分

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92256971.54元

工期

360日历天

质量 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陈飞(注册编号:桂1452021202200696

身份证号:450326 ******** 2136)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管琛(身份证号:450305 ******** 2512)

蒋秀文(身份证号:452327 ******** 0806)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1、轨道交通2号线沿线道路维修整治工程(银象立交桥北侧--玉洞)施工

2、都安瑶族自治县大桥路(屏山路至澄江大桥)、屏山路(安阳大道至新法院)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及电力迁改(管道部分)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96.2分,桂林市级100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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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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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3-3810165

一式 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 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