藤县村级集体经济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项目配套道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梧州市发布时间:2023-12-26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藤县村级集体经济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项目配套道路工程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藤县村级集体经济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项目配套道路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

E4504002831002390001001

招标人

藤县沛和物流有限责任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建设单位

藤县沛和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结构类型及规模

本项目路线全长 1434.438m 。道路等级:城市次干路、等外路,设计速度: 40km/h 20km/h ,道路宽度: 30m 8.5m ,路面面层类型:水泥混凝土。本次包含的主要工程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

开标时间

2023 12 25 09 00

开标地点

藤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标厅

公示开始时间

2023 12 26

公示截止时间

2023 12 29

预中标人

广西路建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 /

成员单位: /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路建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壹仟陆佰零贰万玖仟柒佰柒拾贰元玖角伍 ¥ 16029772.95

工期

365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项目经理

余承伦(注册编号: 1452015201506588 ;身份证号: 411521 ****** 571X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陈韵仲(身份证号: 452427 ****** 3516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都安瑶族自治县新型城镇化项目(一期)文体广场改造项目及翠屏广场改造项目

奖项 :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分。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大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壹仟陆佰零贰万柒仟捌佰陆拾元贰角陆分

¥ 16027860.26

工期

365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项目经理

胡相才(注册编号:桂 1452021202201389 ;身份证号: 450924 ****** 4716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邱桂玲(身份证号: 450981 ****** 2042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无;

奖项 :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分。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兴华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壹仟陆佰零叁万贰仟贰佰玖拾捌元零壹分

¥ 16032298.01

工期

365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工程验收标准的合格等级。

项目经理

黄海(注册编号:桂 1452006200801375 ;身份证号: 452526 ****** 4716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陆翠苗(身份证号: 450121 ****** 6048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贵和路(上津路 - 江南大道)段;

奖项 :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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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梧州)、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藤县)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4-7298205

一式 5 份。其中:招标人 2 份、招标代理单位 1 份、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1 份、交易中心 1

备注: 1 、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