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融产业园核心区域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标(G207国道KO+000~K4+800段)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广西东融产业园核心区域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标G207国道KO000K4800段施工
- 项目地址: 贺州市八步区信都镇建设规模:本项目包含G207国道KO+000~K4+800约4.8㎞路段及信都大道约3.3㎞路段,设计总长约8.1㎞
- 规模: 本项目包含G207国道KO+000~K4+800约4.8㎞路段及信都大道约3.3㎞路段,设计总长约8.1㎞。拟对该范围内交通、照明和景观绿化等内容进行体质升级。合同估算价:407.8万元要求工期:90日历天,定额工期90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路灯、交通设施、绿化工程建设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设计单位: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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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广西东融产业园核心区域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工程一标( G207国道KO+000~K4+800段)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100287100186200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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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广西贺州市正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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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广西贺州市正业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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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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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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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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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包含 G207国道KO+000~K4+800约4.8㎞路段及信都大道约3.3㎞路段,设计总长约8.1㎞。拟对该范围内交通、照明和景观绿化等内容进行体质升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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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 3 年 1 月 12 日 0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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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 3 年 1 月 13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1月 18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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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广西坤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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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坤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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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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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4063716.2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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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9 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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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黄慧玲(注册编号:桂 245171865338;身份证号:452627197903060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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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谢小妹(证书编号: 桂建安 C(2021)0010500 ; 身份证号: 45032419850309254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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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无要求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 广西壮族自治区: 50.62 分; 2、 贺州市: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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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通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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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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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4067460.9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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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9 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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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李海峰(注册编号:桂 245131442869 ; 身份证号: 4526221977112816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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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杨雪娟(证书编号:桂建安 C(2017)0003807 ; 身份证号: 440923198605181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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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无要求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 广西壮族自治区: 56.62 分; 2、 贺州市: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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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阳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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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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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4073974.5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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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9 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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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王月(注册编号:桂 245161761255 ; 身份证号: 450324199112024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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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蒙焕山(证书编号:桂建安 C(2017)0008027 ; 身份证号: 4508811983021160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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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无要求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 广西壮族自治区: 52.62 分; 2、 贺州市: 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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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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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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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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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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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贺州市 八步区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 52837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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