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天等县向都镇汉洞村巴龙屯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崇左市天等县向都镇汉洞村巴龙屯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 范围: 1、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6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6号)等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以补定占、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的要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扩大我县补充水田途径,多渠道落实补充耕地任务,落实各类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
项目详情
崇左市天等县向都镇汉洞村巴龙屯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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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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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天等县向都镇汉洞村巴龙屯土地综合整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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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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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51400288600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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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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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生态修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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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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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生态修复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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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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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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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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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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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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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怡瑞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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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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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天等县向都镇汉洞村巴龙屯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总面积
13.5157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为12.9137公顷,预算总投资625.92 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天等县自筹资金,涉及图幅号F48G018080、F48G017080,图斑号58、67、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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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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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
4
年
7
月
26
日
10
时
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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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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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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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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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4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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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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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24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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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拟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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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利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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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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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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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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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利政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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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每亩投资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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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垦)旱地:
1.9万元/亩
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垦)水田:
4.1万元/亩
土地综合整治(提质改造)水田:
4.1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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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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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坤
(
桂
245101014392
;
身份证号:
430202********3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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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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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基明
(
桂建安
C3(2023)0004439
;身份证号:
452131********3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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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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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后,在
240个自然日内完成施工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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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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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
整治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6号)、《广西壮 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DB45/T1055-2014) 及广西壮 族自治区《关于切实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5〕13号)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对项目区进行规划设计和编制投资预算,及时将项目规划设计和投资预算报市自然资源局,以便组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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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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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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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联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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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每亩投资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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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垦)旱地:
1.9万元/亩
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垦)水田:
4.1万元/亩
土地综合整治(提质改造)水田:
4.1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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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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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丹
(桂24512154824;身份证号:452201********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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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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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德胜
(
桂建
安
C
3(2017)0009028
;
身份证号:
450122********4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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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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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后,在
240个自然日内完成施工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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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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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
整治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6号)、《广西壮 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DB45/T1055-2014) 及广西壮 族自治区《关于切实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5〕13号)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对项目区进行规划设计和编制投资预算,及时将项目规划设计和投资预算报市自然资源局,以便组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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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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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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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辉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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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每亩投资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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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垦)旱地:
1.9万元/亩
土地综合整治(土地开垦)水田:
4.1万元/亩
土地综合整治(提质改造)水田:
4.1万元/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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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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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浩初
(桂245141547462;身份证号:452731********001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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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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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家荣(桂水安
C20190000234;身份证号:450122********053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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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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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后,在
240个自然日内完成施工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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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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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
整治办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6号)、《广西壮 族自治区土地整治工程建设规范》(DB45/T1055-2014) 及广西壮 族自治区《关于切实加强补充耕地质量建设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5〕13号)的有关规定,根据项目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和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对项目区进行规划设计和编制投资预算,及时将项目规划设计和投资预算报市自然资源局,以便组织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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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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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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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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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西.崇左)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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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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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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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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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等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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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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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3521
2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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