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邕宁区铝铸造和铝精密加工专业园项目(一期)—美莲路(良信路—美泉路)独立项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宁市发布时间:2024-03-01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计划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南宁市邕宁区铝铸造和铝精密加工专业园项目一期美莲路良信路美泉路独立项检测
  • 范围: 南宁市邕宁区铝铸造和铝精密加工专业园项目(一期)—美莲路(良信路-美泉路)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基坑监测等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南宁市邕宁区铝铸造和铝精密加工专业园项目(一期)—美莲路(良信路—美泉路)独立项检测
招标项目编号
E4501002816022754001
招标人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单位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南宁市建昶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南宁市邕宁区铝铸造和铝精密加工专业园项目(一期)—美莲路(良信路—美泉路)概算总投资为2247.22万元,工程费用为1457.38万元。本项目为南宁市邕宁区铝铸造和铝精密加工专业园项目 (一期)配套市政道路,路线南起良信路,北至美泉路,路线全长 409.622 米,实施长度为 327.622米,道路红线宽度为 20 米。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海绵城市工程、缆线管廊工程等。
开标时间
2024年02月29日
开标地点
C4开标室(工程类)(约容纳50人)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03月01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4年03月06日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范围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总价
报价:554437.9000;单位:元
检测服务期
365日历天
服务质量要求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项目负责人
姓名:尹明军;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002262;身份证号:430722********7132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南宁市武鸣区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PPP项目、巴马瑶族自治县滨湖大道工程、 铁山港(临海)工业区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项目(一期)1标段工程检测
企业诚信分
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取。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安盛建设工程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范围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总价
报价:508377.8200;单位:元
检测服务期
365日历天
服务质量要求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项目负责人
姓名:胡文烜;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000574;身份证号:330501********7773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金鼓江岸线综合生态整治修复工程第三方检测、中六路、滨江西大道(马莱大道-金五街)工程与金鼓江片区污水泵站及配套工程第三方检测、 三塘片区规划25路(鞍马岭路-昆仑大道、三塘南路-松柏路)独立项检测、蓉茉大道(龙岗大桥-柳南高速)扩建工程(近期)质量常规检测
企业诚信分
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取。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千府高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范围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总价
报价:560106.2000;单位:元
检测服务期
365日历天
服务质量要求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
项目负责人
姓名:李洁;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003929;身份证号:452528********1291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隆安县农产品加工示范园(一期)项目工程检测、河百高速公路东兰段连接线工程第三方检测项目、
企业诚信分
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取。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xggzy.gxzf.gov.cn(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异议和投诉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异议受理部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黄夕洳0771-5521532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1-5535031
一式4份:建设单位1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