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峰路北侧40亩地块配套道路工程(E4501002816024653001001)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新峰路北侧40亩地块配套道路工程
项目详情
新峰路北侧
40亩地块配套道路工程(E4501002816024653001001)
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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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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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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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50100281602465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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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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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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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相思湖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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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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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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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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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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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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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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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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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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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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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配套道路共含
2条新建支路:规划七路,全长360.134米(实施长度146.054米);规划八路,全长317.055米(实施长度261.602米)。道路红线宽度均为12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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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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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1
月
30
日
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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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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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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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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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2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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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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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
2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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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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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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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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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
南宁市相思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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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广西建工集团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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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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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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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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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相思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建工集团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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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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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相思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广西建工集团第十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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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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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佰零玖万陆仟陆佰贰拾肆元捌角玖分(
¥7096624.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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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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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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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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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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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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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贵
(注册编号:桂
245070801461;身份证号
:
452501XXXXXXXX4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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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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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园其
(身份证号:
452128
XXXXXXXX
003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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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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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无。
奖项:
本项目无要求。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桂建函〔2024〕657号),本项目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区级及市级的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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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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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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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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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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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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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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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佰壹拾伍万陆仟贰佰零柒元陆角陆分
(
¥7156207.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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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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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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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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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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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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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泳坛(注册编号:桂
245141439317;身份证号
:
450922XXXXXXXX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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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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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资平(身份证号:
452329
XXXXXXXX
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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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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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无。
奖项:
本项目无要求。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桂建函〔2024〕657号),本项目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区级及市级的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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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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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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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天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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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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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天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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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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柒佰壹拾陆万伍仟玖佰叁拾陆元伍角壹分
(
¥7165936.5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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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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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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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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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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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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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彩丽(注册编号:桂
245191900619;身份证号
:
450221XXXXXXXX24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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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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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融生(身份证号:
452229
XXXXXXXX
5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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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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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无。
奖项:
本项目无要求。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应用施工企业、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桂建函〔2024〕657号),本项目不应用信用评价结果,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区级及市级的诚信综合评价分分值均以100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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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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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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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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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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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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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http://zbtb.gxi.gov.cn:9000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http://ggzy.jgswj.gxzf.gov.cn/)、广西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xq.nanning.gov.cn/)(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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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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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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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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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房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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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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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5816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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