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左市大新县桃城镇万礼村新宁屯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崇左市发布时间:2023-03-30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崇左市大新县桃城镇万礼村新宁屯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
  • 范围: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大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新县引进社会资本投资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34号)等文件精神,广西鑫丰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经大新县人民政府同意,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崇左市大新县桃城镇万礼村新宁屯耕地提质改造 (旱改水)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

E4514002886002034

招标人

广西鑫丰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

广西鑫丰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怡瑞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崇左市大新县桃城镇万礼村新宁屯耕地提质改造 (旱改水)项目实施总面积22.6958公顷,涉及图幅号F48G029084(图斑 号61、62、63、64、65、68、69),提质改造前耕地国家级利用等别为旱地9等,项目建成后预计新增水田面积22.0112公顷,改造后耕地国家级利用等别为水田8等。项目预计总投资伍佰玖拾壹万捌仟伍佰元整 (¥5,918,500.00),其中工程施工费肆佰柒拾陆万柒仟叁佰元整(¥4,767,300.00)。

(一)土地平整工程。 该工程预算金额壹佰伍拾壹万壹仟捌佰元(¥1,511,800.00),涉及放水耙田22.0112公顷,土方平整22.4167公顷,表土剥离与回覆67250立方米,土方开挖31692 立方米,土方回填28064立方米,犁底层压实28064立方米,土方调运(0.5km)11660立方米,田埂修筑使用土方3628立方米、长10076米,清除树根3505棵,石芽清除3535立方米。

(二)灌溉与排水工程。 该工程预算金额贰佰零叁万伍仟伍佰元(¥2,035,500 .00),涉及修建泵站1座,离心泵机 (KQW200/315-45/4(Z))1台,真空泵(2BV-2060)1台,进水管 1条、长10米,铺设输水管道(PE管)7条、长2135米,新建斗 沟5条、长2254米,新建农沟7条、长2340米,出水池94座,沉砂 井2座,PVC排水管16座,消力池16座,沉砂池16座,排水涵管6座,跌水28座,过沟机械盖板7座。

(三)田间道路工程。 该工程预算金额壹佰贰拾贰万元整 (¥1,220,000.00),涉及新建田间次道2条、长1076米,新建生产路2条、长859米,回车台1座,错车台2座,下田坡道19座。

开标时间

20 2 3 3 27 15 00分

开标地点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20 23 3 30

公示截止时间

20 23 4 3

预拟中标人

广西大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大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承诺支付本项目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

项目经理

李燕芳 245131441233 身份证号: 452502********5246

安全员

刘仁益 (桂建安 C(2020)0005018;身份证号:450121********0934)

目标任务

签订合同后,在 120个自然日 内完成施工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质量要求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 2018﹞17号)、《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14》要求,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和新增耕地核定。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三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承诺支付本项目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

项目经理

陈明 (桂245121225777;身份证号:452826********0017)

安全员

潘志辉 建安 C( 2014 0002804 身份证号: 450122********1311

目标任务

签订合同后,在 120个自然日 内完成施工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质量要求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 2018﹞17号)、《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14》要求,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和新增耕地核定。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荣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承诺支付本项目完成所需的一切费用

项目经理

陆海波 (桂245091013182;身份证号:450103********1056)

安全员

蒙超凤(桂建安 C(2014)0007723;身份证号:452122********0665)

目标任务

签订合同后,在 120个自然日 内完成施工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材料

质量要求

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 2018﹞17号)、《土地整治工程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14》要求,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和新增耕地核定。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西.崇左)http://ggzy.jgswj.gxzf.gov.cn/czggzy/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质疑和投诉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大新县自然资源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1-3622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