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桂林市发布时间:2024-08-16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计划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兴安县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
  • 范围: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5196.20㎡,其中5#生产厂房建设面积为4268.00㎡,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10.05米;6#办公楼建设面积为851.20㎡,建筑数层2层,建筑高度7.90米;7#水泵房建设面积为77㎡,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3.9米;厂区内室外工程道路施工内容包含道路、围墙、雨污工程、给水工程、绿化、电力、照明等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兴安县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园(二期)建设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

E4503002826004247001001

招标人

桂林兴安县盛邑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

桂林兴安县盛邑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 5196.20 ㎡,其中 5# 生产厂房建设面积为 4268.00 ㎡,建筑层数 1 层,建筑高度 10.05 米; 6# 办公楼建设面积为 851.20 , 建筑数层 2 层,建筑高度 7.90 米; 7# 水泵房建设面积为 77 ㎡,建筑层数 1 层,建筑高度 ,3.9 米;厂区内室外工程道路施工内容包含道路、围墙、雨污工程、给水工程、绿化、电力、照明等。

开标时间

2024 8 14

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2024 8 16

公示截止时间

2024 8 21

预中标人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总价

12864884.94

工期

26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杨晓强 (注册编号: 245161762099

身份证号: 450323********157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王昭成 证书编号: 桂建安 C3 2018 0019430

身份证号: 430521********6857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1 新城 · 悦隽风华 1 号楼、 3 号楼、 6 号楼、 7 号楼、 10 号楼、 11 号楼、 14 号楼、 15 号楼、 18 号楼及地下室二区项目施工总承包 工程;

2、 彰泰郡 II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兴安县第一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总价

12874479.34

工期

26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廖文婷 (注册编号: 245192000108

身份证号: 450325********0649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侯彩萍 证书编号: 桂建安 C3 2018 0019175

身份证号: 452228********5607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1 泰合 . 锦绣佳苑建设项目(地下室、 1# 2# 3# 5# 7# 8# 9# 楼)

2 、兴安县湘商物流园住宅 11# 12#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众泰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总价

12839020.67

工期

26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廖群超 (注册编号: 245202101984

身份证号: 450324********318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黄艳丽 证书编号: 桂建安 C3 2016 0002804 身份证号: 452131********0620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业绩: 1 、桂林市临桂区宏谋中学——食堂综合楼、 1#B 学生宿舍楼

2 、桂林空管站值班用房工程值班用房、变电房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广西 . 桂林 )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兴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投诉受理电话

0773- 6220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