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第一中学2#教学楼中标候选人公示

桂林市发布时间:2023-10-12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灵川县第一中学2教学楼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灵川县第一中学 2# 教学楼

项目招标编号

E4503002826003763001001

招标人

灵川县第一中学

建设 单位

灵川县第一中学

代建单位( 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本项目拟拆除一栋面积 3900 平方米的教学楼,在原址新建一栋 6 层教学楼,总建筑面积 8143.07 平方米 ,建筑占地面积 1384.52 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配电及照明、消防安全系统 、配套 设备 等工程

开标时间

2023 10 11

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2023 10 12

公示截止时间

2023 10 17

预中标人

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成员单位: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17112503.73

工期

30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秦绍辉 (注册编号:桂 245131333770 ;身份证号: 452322********001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涂庭江 (证书编号:桂建安 C 3 201 4 001 3834 身份证号: 45 03 23******** 3013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奖 项)

企业业绩

1. 平乐县二塘镇中心幼儿园

2. 天然植物提取项目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

3. 金河阳光 6# 7# 商住楼及二期地下室

4. 顺祥 ·新天地 1#2#3#5#6#7# 楼及地下室工程

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 81.48 分,桂林市级 100 分。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众泰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17138736.30

工期

30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张云凤 (注册编号:桂 245 191901760 ;身份证号: 45 0322 ******** 002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黄艳丽 (证书编号:桂建安 C 3 2016 000 2804 身份证号: 452131 ******** 0620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奖 项)

企业业绩

1. 彰泰城 37# 38# 楼及地下室建筑安装工程

2. 桂林市临桂区宏谋中学——食堂综合楼、 1#B 学生宿舍楼

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 75.98 分,桂林市级 100 分。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总价

17146300.96

工期

30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莫树超(注册编号:桂 245141544861 ;身份证号: 450325

********303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潘玥 (证书编号:桂建安 C 3 201 7 0004842 身份证号: 450303 ******** 0049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企业业绩

1. 桂林花江智慧谷电子信息创业产业园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园 1# 研发服务大楼项目、 2# 中国 - 东盟信息港经济研究院、 3# 中国 - 东盟信息港产业研究院项目

2. 清风实验学校北片地块 D-10-1 地块项目 1~3# 楼、 5# 楼、 8~10# 楼、 15~19# 楼、 22# 23# 楼、 25~26# 楼、一期地下室

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 98.26 分,桂林市级 100 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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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 桂林) 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 网上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3-6816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