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第一中学2#教学楼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灵川县第一中学2教学楼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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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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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第一中学
2#
教学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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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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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503002826003763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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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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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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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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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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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
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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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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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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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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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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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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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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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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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拟拆除一栋面积
3900
平方米的教学楼,在原址新建一栋
6
层教学楼,总建筑面积
8143.07
平方米
,建筑占地面积
1384.52
平方米。配套建设给排水、配电及照明、消防安全系统
、配套
设备
等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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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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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10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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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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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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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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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10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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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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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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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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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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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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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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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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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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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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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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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
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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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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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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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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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12503.7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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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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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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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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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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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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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绍辉
(注册编号:桂
245131333770
;身份证号:
452322********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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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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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庭江
(证书编号:桂建安
C
3
(
201
4
)
001
3834
;
身份证号:
45
03
23********
3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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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
、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奖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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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1.
平乐县二塘镇中心幼儿园
2.
天然植物提取项目改扩建工程施工项目
3.
金河阳光
6#
、
7#
商住楼及二期地下室
4.
顺祥
·新天地
1#2#3#5#6#7#
楼及地下室工程
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
81.48
分,桂林市级
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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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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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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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众泰建设工程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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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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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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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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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38736.3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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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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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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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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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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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云凤
(注册编号:桂
245
191901760
;身份证号:
45
0322
********
0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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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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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艳丽
(证书编号:桂建安
C
3
(
2016
)
000
2804
;
身份证号:
452131
********
0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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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
、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奖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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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1.
彰泰城
37#
、
38#
楼及地下室建筑安装工程
2.
桂林市临桂区宏谋中学——食堂综合楼、
1#B
学生宿舍楼
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
75.98
分,桂林市级
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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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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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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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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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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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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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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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46300.96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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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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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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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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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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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树超(注册编号:桂
245141544861
;身份证号:
450325
********3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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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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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玥
(证书编号:桂建安
C
3
(
201
7
)
0004842
;
身份证号:
450303
********
00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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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
、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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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业绩
:
1.
桂林花江智慧谷电子信息创业产业园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科技园
1#
研发服务大楼项目、
2#
中国
-
东盟信息港经济研究院、
3#
中国
-
东盟信息港产业研究院项目
2.
清风实验学校北片地块
D-10-1
地块项目
1~3#
楼、
5#
楼、
8~10#
楼、
15~19#
楼、
22#
、
23#
楼、
25~26#
楼、一期地下室
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
98.26
分,桂林市级
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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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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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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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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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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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
桂林)
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
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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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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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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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灵川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681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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