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路(20 米规划路至师院正门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大同路20米规划路至师院正门段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
大同路
(20 米规划路至师院正门段)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9002856025963001
|
|||||
|
招标人
|
玉林市瑞禾房地产有限公司
|
|||||||
|
建设单位
|
玉林市瑞禾房地产有限公司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
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大同路由
20米规划路至师院正门段全幅机动车道、东侧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实施道路长度约210米,宽度27.5米,建设内容包括土方工程、路基填筑、沥青路面铺设、人行道、人行道路灯、预留变电站费用、给水管道、雨污水管道、电力电信交通控制管线预埋、检查井、路面交通标线等,不含绿化工程。(详见施工图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8月19日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玉东新区秀水路
2号玉林市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楼5楼)开标
二
(不见面开标)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
年
08
月
22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4
年
08
月
27
日
|
|||||
|
预中标人
|
广西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
成员单位: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裕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
伍佰零玖万陆仟柒佰玖拾贰元陆角整
(
¥5096792.60)
|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甘惠赏(注册编号:
桂
245131335657
;身份证号:
450881198
******
815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梁广红,桂建安
C3 (2017) 0007746
;身份证号:
452501198
******
044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润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伍佰壹拾贰万贰仟肆佰陆拾壹元玖角叁分
(
¥5122461.93)
|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彭远芬(注册编号:
桂
245171868272
;身份证号:
450902198
******
220)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刘欢,桂建安
C3 (2015) 0009153
;身份证号:
452128199******537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景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报价
|
人民币伍佰壹拾壹万叁仟玖佰捌拾壹元伍角柒分
(
¥5113981.57)
|
|||||||
|
工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刘伟
(注册编号:
桂
245202103196
;身份证号:
452601197
******
031)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何林明,桂建安
C3 (2017) 0010827
;身份证号
450981198
******
235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
|
|||||||
|
公示媒介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广西玉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www.yuli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玉林)( http://ggzy.yulin.gov.cn)上发布。
|
|||||||
|
质疑和投诉
|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玉林市玉东新区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5-268575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