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中央资金项目桂平市白沙镇第三初级中学教学楼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贵港市发布时间:2025-01-07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2024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中央资金项目桂平市白沙镇第三初级中学教学楼工程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2024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中央资金项目桂平市白沙镇第三初级中学教学楼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

E4508002851003950001

招标人

桂平市教育局

建设单位

桂平市教育局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 俊航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总建筑面积 3634.65㎡,建筑基底面积:740.26㎡,建筑总高度19.55m,地上5层,框架结构。包含建筑工程、安装工程。

开标时间

2025年1月6日

开标地点

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1月7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5 1 10

预中标人

广西建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 /

成员单位: /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建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总价

7226730.68元

工期

220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李武鑫(注册编号:桂 245191900605;身份证号:450802 ******** 8458)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谢玉辉(身份证号: 450802 ******** 7837)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业绩:

1、建港建设写字楼项目(1#、2#楼写字楼及地下室);

2、龚州新天地骏景园(E1栋、E2栋、E3栋);

3、龚州新天地骏景园(地下室、E5栋-E11栋)工程;

4、龚州新天地怡景园(D1、D3、D5、D6、D7、D8、D9栋、地下室)工程;

5、龚州新天地怡景园(D2栋)工程。

奖项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桂平市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7230206.01元

工期

220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李园园(注册编号:桂 245202105010;身份证号:450881 ******** 0069)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李嘉佳(身份证号: 452123 ******** 5226)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业绩:

1、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桂平市大湾镇中心小学教学楼等10个工程;

2、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资金桂平市江口镇第一初级中学宿舍楼等15个工程。

奖项: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腾越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7221988.33元

工期

220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许耀明(注册编号:桂 245242400907;身份证号:450821 ******** 101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梁梅芳(身份证号: 450881 ******** 4129)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企业业绩:

1、6#厂房;

2、桂平市木乐镇服装产业电商物流园-世纪名城;

奖项:

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贵港市宏港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标评审不合格 :投标人 编制的投标文件技术暗标部分未按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部分中(二)暗标的编制要求编制的。 投标人 编制的施工组织目录标点符号未按照招标文件暗标格式编制。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贵港)、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贵港市政府采购网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5-3372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