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2023年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桂林市发布时间:2023-09-26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灌阳县2023年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工程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灌阳县2023年背街小巷整治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项目编号
E4503002826003737001
招标人
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单位
灌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建单位(如有)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德胜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提升改造14 条道路,道路总长3910m,涉及车行道改造面积29800m2、人行道改造面积8180m2、绿化树1026棵、绿篱1550m2、路灯96盏、给水管道3950m、雨水管道3950m、污水管道3950m.消防栓22个、电力管道23700m、电讯管道23700m。
开标时间
2023年09月22日
开标地点
2号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3 9 26
公示截止时间
2023 9 29
预中标人
/(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成员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灌阳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灌阳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联合体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投标总价
6102282.2700元
工期
15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唐祖秧 (注册编号:桂245091013367 身份证号:45032327******003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李良英 (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04)0003498 身份证号:45232719 ******0013

覃红日 (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15)0012631 身份证号:45222519*******212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业绩

1.1汉江路项目

1.2净瓶山桥拆除重建工程-便桥工程

2 奖项:无

3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81.47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建工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总价
6120221.9700元
工期
15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苏树杰 (注册编号:桂245070806413; 身份证号:45252219******553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唐鹏 (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15)0012389 身份证号:45032419******3136)

黄金玉(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19)0000710 身份证号:45033119******3329)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业绩

1.1. 龙胜各族自治县县城老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桂龙路)

2 奖项:无

3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 97.52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总价
6108282.9000元
工期
15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陈桂明  (注册编号:桂245121226596 身份证号:450304198******153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秦晓枝 (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21)4002952 身份证号:45032319******2747)

唐建巧(注册编号:桂建安C3(2014)0015658 身份证号:450311197******102X)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 业绩

1.1 海城路(同兴路—洪运路南段)工程

1.2.都安瑶族自治县大桥路(屏山路至澄江大桥)、屏山路(安阳大道至新法院)道路提升改造工程及电力迁改(管道部分)工程

2 奖项:无

3、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 98.23 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http://zb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网上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灌阳县建筑施工招标投标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3-4259636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