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山县白山派出所业务综合用房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马山县白山派出所业务综合用房工程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
马山县白山派出所业务综合用房工程
|
项目
招标
编号
|
E4501002816022359001001
|
||
|
招标人
|
马山县公安局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建设单位
|
马山县公安局
|
||||
|
招标类别
|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建设一栋业务综合用房(其中包括窗口用房、办案用房、业务保障用房、后勤保障用房、设备用房、附属用房等),地上
5层,总建筑面积1831.3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危楼重建、场地硬化、大门工程等
。
|
||||
|
开标时间
|
20
23
年
11
月
13
日
|
开标地点
|
马山县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
23
年
11
月
14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
23
年
11
月
17
日
|
||
|
预中标人
|
广西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瀚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
级
|
||||
|
投标总价
|
柒佰肆拾叁万玖仟伍佰捌拾捌元肆角整(
¥7439588.40)
|
||||
|
工期
|
36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蒙春榕
(注册编号:
桂
2451
21224255
;
身份证
号:
450881
********
1727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邱宗旺
(
身份证
号:
452424********1334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为
89.03分;实时公布的南宁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为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彰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
投标总价
|
陆佰捌拾捌万伍仟陆佰贰拾肆元叁角玖分(
¥6885624.39)
|
||||
|
工期
|
36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郑秋明
(注册编号:
桂
245131330595
;
身份证
号:
450121
********
0101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覃虹
(
身份证
号:
452701
********
0721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为
53.03分;实时公布的南宁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为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圣创建设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
投标总价
|
柒佰零肆万叁仟捌佰叁拾肆元零叁分(
¥7043834.03)
|
||||
|
工期
|
36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何燕宁
(注册编号:
桂
245131333918
;
身份证
号:
452129
********
1829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蒋志萌
(
身份证
号:
45
0332
********
0014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
/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实时公布的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为
53.03分;实时公布的南宁市级诚信综合评价分为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zfcg.gxzf.gov.cn。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马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68
03752
|
||
一式
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
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