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灵渠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土石方及取水泵站管网连接工程)工程总承包(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兴安县灵渠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土石方及取水泵站管网连接工程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兴安县兴安镇常家村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净水厂土石方总量约124555立方米
- 规模: 建设规模:净水厂土石方总量约124555立方米(其中:总挖方量87744.40m³、总填方量36810.60m³);取水泵站占地面积3.76亩;配套自流管、原水管等管线约1880米;配套净水厂至取水泵站10kV电线约1200米;配套道路约244米、配套箱涵1座。本项目估算价:3950.0万元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180天(日历天)。2.2.1招标范围: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跟踪服务;(2)工程施工:施工(包含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3)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2.3.1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3002826004742001001,标段(包)名称:兴安县灵渠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土石方及取水泵站管网连接工程)工程总承包(EPC)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2.5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2.6公开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
- 概况: 建设地点:兴安县兴安镇常家村建设规模:建设规模:净水厂土石方总量约124555立方米(其中:总挖方量87744.40m³、总填方量36810.60m³);取水泵站占地面积3.76亩;配套自流管、原水管等管线约1880米;配套净水厂至取水泵站10kV电线约1200米;配套道路约244米、配套箱涵1座。本项目估算价:3950.0万元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180天(日历天)。2.2.1招标范围:依据拟建项目已批复的初步设计、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设计: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跟踪服务;(2)工程施工:施工(包含施工图纸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以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3)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协助招标人完成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2.3.1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3002826004742001001,标段(包)名称:兴安县灵渠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土石方及取水泵站管网连接工程)工程总承包(EPC)2.4本项目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2.5本项目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2.6公开完成的初步设计文件
项目详情
兴安县灵渠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土石方及取水泵站管网连接工程)工程总承包( EPC)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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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兴安县灵渠水厂及管网配套工程(土石方及取水泵站管网连接工程)工程总承包( EPC)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300282600474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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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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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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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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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聚泽灵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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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净水厂土石方总量约 124555立方米(其中:总挖方量87744.40m³、总填方量36810.60m³);取水泵站占地面积3.76亩;配套自流管、原水管等管线约1880米;配套取水口至净水厂施工便道860米;配套净水厂至取水泵站10kV电线约1200米;配套道路约704.861米(含配套箱涵1座);取水泵站增加止水帷幕(素砼旋挖桩桩径600周长约168米);围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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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06月13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号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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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06月16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06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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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
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按评定分离办法,推荐 3名中标候选人(不排序):广西方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玉林市市政建筑工程公司/桂林耀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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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
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方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科学研究设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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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31650696.2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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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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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卢琼艳(注册编号:桂 245131900240;身份证号:450881********1002) 业绩:兴安县 2023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红线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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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计负责人 |
宁杨(注册编号: 20244500914;身份证号:450103********0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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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经理 |
卢琼艳 (注册编号:桂 245131900240;身份证号:450881********1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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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鞠燕英(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21)0006906;身份证号:430521********7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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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全州县(城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扩容(新建)工程; 2、防城港中丝路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40万吨氧化铝项目场前区北门链接市政道路及桥梁设计服务; 3、兴安县灵渠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红线内)项目; 4、兴安县界首镇区污水支管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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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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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 “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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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行业乙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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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玉林市市政建筑工程公司 /桂林耀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华蓝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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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31763739.68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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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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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梁坚林(注册编号:桂 1452016201707847;身份证号:452501********0214) 业绩:南宁市亭洪路延长线(规划一路 —壮锦大道)K1+569.862~K2+305.036段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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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计负责人 |
覃琳琳(证书编号: 20184500507;身份证号:452701********003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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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经理 |
梁坚林 (注册编号: 桂 1452016201707847 ;身份证号: 452501********021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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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唐青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22)0004321;身份证号:450302******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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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崇左市城区排水防涝管网改造项目; 2、百色市田阳区城区市政道路提升改造、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初步设计; 3、隆安华侨管理区定忠大道1标段市政道路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4、玉林市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一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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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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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 “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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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市政行业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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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城乡规划设计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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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31874292.86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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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18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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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
吴聪煌(注册编号:闽 1352017201720169;身份证号:350521********5318) 业绩:泉东大道(杏秀路 -海玉路)、海城大道(张纬四路-张纬六路、泉东大道-海湾大道)市政道路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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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设计负责人 |
徐克翔(证书编号: 20094500300;身份证号:450102******051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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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项目经理 |
吴聪煌(注册编号:闽 1352017201720169;身份证号:350521********5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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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程春萍(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闽建安 C3(2012)5002794;身份证号:350425******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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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
1、钦州市水务综合提升项目(水厂改扩建工程); 2、青秀山新区道路三期工程设计; 3、平果市旧城区给排水提升改造工程初步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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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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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 “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100分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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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市政行业甲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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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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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lggzy.org.cn/gxglzbw/)、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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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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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兴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6220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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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 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机构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 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