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藤县太平镇大坡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二期)公开征集投资人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梧州市藤县太平镇大坡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二期征集投资人
- 范围: 1、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参与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1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西耕地提质改造项目立项与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8)17号)、《梧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梧政办发(2018)197号)、《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藤县开展增减挂钩和耕地后备资源开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藤政办发(2018)105号)和《藤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藤县引进社会资本投资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藤政发(2020)1号)等文件精神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
梧州市藤县太平镇大坡村耕地提质改造项目(二期)公开征集投资人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4002831001405001001
|
||
|
建设单位
|
梧州市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
招标类别
|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梧州市东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通过公开招投标引进社会资本合作方共同投资我
集团
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建设,
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新增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指标确认工作
(以实际入库时间为准)
。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31.9074
公顷,提质改造面积
31.9074
公顷,提质改造前旱地等级
10
等
25.8437
公顷,可调整果园
6.0637
公顷。预计通过提质改造后新增水田
31.4431
公顷(其中旱地改造为水田
25.5102
公顷,可调整果园改造为水田
5.9329
公顷),预计提质改造后耕地质量等别为
7
等,总用地亩数为
478.611
亩。
|
||||
|
开标时间
|
20
2
2
年
9
月
6
日上午
10
时
0
0
分
|
开标地点
|
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楼第六标厅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
2
2
年
9
月
9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
2
2
年
9
月
12
日
|
||
|
拟中标人
|
蒙山锐腾机械有限公司
(牵头人)
、广西佳成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蒙山锐腾机械有限公司
(牵头人)
、广西佳成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
||
|
|
|
投标报价折扣系数
|
99.
30
%
|
||
|
|
|
工期
|
360
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批复,
90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工程施工,
60
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验收
,150
日历天完成项目报备入库及指标确认
)
。
|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梧州四海通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牵头人)
、广西南宁天海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
|
||
|
|
|
投标报价折扣系数
|
99.
60
%
|
||
|
|
|
工期
|
360
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批复,
90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工程施工,
60
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验收
,150
日历天完成项目报备入库及指标确认
)
。
|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蒙山恒基建筑有限公司(牵头人)、广西地坤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
|
|
|
投标报价折扣系数
|
99.
50
%
|
||
|
|
|
工期
|
360
日历天(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60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规划设计批复,
90
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工程施工,
60
日历天内完成工程验收
,150
日历天完成项目报备入库及指标确认
)
。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
公示媒介
|
在
《
全国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
|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藤县
自然资源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38
209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