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象山区宁远河水质提升和生态修复工程(一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桂林市发布时间:2023-05-30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桂林市象山区宁远河水质提升和生态修复工程一期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桂林市象山区宁远河水质提升和生态修复工程(一期)

项目招标编号

E4503002826003396001

招标人

桂林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桂林生态资源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如有)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华物盛泰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宁远河 1.8km河道生态化改造(其中生态河床改造10080m²);修复河道缓冲带水生植物1886m²;新建或修复河流人工湿地5处2590m²,生态护坡修复7处10140m²,生态景观带修复5处2108m;建设生态步道长度860m,敷设截污管道240米、暗渠12.7米。

开标时间

2023年05月29日

开标地点

4号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3 5 30

公示截止时间

2023 6 2

预中标人

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 设有限公司

联合体

牵头人: 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员单位: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一公局海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投标总价

17569998.30元

工期

365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杨志(注册编号:京 1112020202107537 ;身份证号:511011 ******** 6934)

项目 经理

韦晴 (注册编号:桂 245181868748 ;身份证号:50304 ******** 2519)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王磐石( 证书 编号:京建安 C2(2015)0201254;身份证号:211321 ******** 5837)

韦祥耀( 证书 编号:桂水安 C(2021)00261;身份证号:452728 ******** 1211)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 97.67 分;桂林市 100 分。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建工集团第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投标总价

17636889.53

工期

365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谭鹏(注册编号:桂 245101117040;身份证号: 450304 ******** 3010)

项目 经理

廖庆梅 (注册编号: 245151655303 ;身份证号: 452427 ******** 3529)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范真璇 证书 编号: 桂建安 C(2019)0000504 ;身份证号: 612324 ******** 2214)

韦念儒 证书 编号: 桂水安 C(2020)00580 ;身份证号: 450303 ******** 0530)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 99.18 分;桂林市 100 分。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投标总价

17582402.93元

工期

365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汪强 (注册编号: 245101015227 ;身份证号: 450103 ******** 0510)

项目 经理

郝杰平 (注册编号: 245131332064 ;身份证号: 432421 ******** 6097)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黄娟 证书 编号: 桂建安 C3(2021)0007778 ;身份证号: 450304 ******** 1542)

桂青云 证书 编号: 桂水安 C(2014)00852 ;身份证号: 450104 ******** 1562)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无。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 61.92 分;桂林市 100 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在投标函附录中缺少 “投标有效期”项,不符合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3.1投标文件组成要求中“3.1.2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有规定格式要求的投标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的证明材料”的规定,按照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B1.4和B1.18,作否决投标处理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 网站上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桂林市建设工程综合监督站、桂林市水利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3-3825369、0773-2859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