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江风景名胜区漓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阳朔段)-遇龙河流域岸线修复工程(延村河)中标候选人公示

桂林市发布时间:2024-11-18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漓江风景名胜区漓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阳朔段遇龙河流域岸线延村河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漓江风景名胜区漓江岸线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 阳朔段 )- 遇龙河流域岸线修复工程 ( 延村河 )

项目招标编号

E4503002826004435001

招标人

阳朔县漓江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阳朔县漓江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鑫永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生态岸线修复长 8.45km 、生态岸线植被修复 3293m ²、枯 木垃圾清理等 4060m ²、生态修复保护面积 18.52ha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岸线生态修复、岸线生态植被修复、河道垃圾清理等内容

开标时间

2024 11 15

开标地点

荔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号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4 11 18

公示截止时间

2024 11 21

预中标人

广西启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

牵头人: /

成员单位: /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启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13270759.77

工期

6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农花兰 (注册编号 245232300951

身份证号: 452626 ******** 4608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蒙莲香 (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22)0004301

身份证号: 450328 ******** 1529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 “诚信综合评价分” , 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润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总价

13276188.86

工期

6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刘宗文(注册编号: 245202100002

身份证号: 450311 ******** 351X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许顶顶 (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17)0005093

身份证号: 350583 ******** 8925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 “诚信综合评价分” , 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纳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13276253.53

工期

6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杨礼军 (注册编号: 245090911977

身份证号: 450327 ******** 0056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唐德峰 (证书编号: 建安 C 3(2023)0 0 09260

身份证号: 450325 ******** 1231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 “诚信综合评价分” , 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 、(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zfcg.gxzf.gov.cn 上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阳朔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3-8819889

一式 5 份。其中:招标人 2 份、招标代理单位 1 份、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1 份、交易中心 1

备注: 1 、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