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阳县水车镇水车大桥重建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桂林市发布时间:2025-11-03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灌阳县水车镇水车大桥重建工程项目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灌阳县水车镇水车大桥重建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4503002826004935001
招标人
灌阳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单位
灌阳县交通运输局
代建单位(如有)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拆除旧桥重建水车大桥,东西走向,桥梁横跨江,西接水车派出所,东向水车镇延伸,灌阳县水车大桥建设工程路线全长约192米,桥长172m,引道长20米,引道位于桥梁两端各 10米,用于顺接旧路。拟定公路等级为三级,设计速度为30km小,全线引道宽度为9.0米,桥梁段总宽9米,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桥墩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防护工程等。
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28日
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号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5年11月3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5年11月6日
预中标人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施工·施工总承包·公路 工程·公路工程特级
投标总价
8922627.8600元
工期
365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姓名:周辉 注册编号:鲁1372022202302205,身份证号:412726********0916
项目总工
姓名:褚智文 证书编号:4100230120004,身份证号:370784********5539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新路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8943314.2600元
工期
365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姓名:冯健峰 注册编号:B11194500006625,身份证号:450521********8779
项目总工
姓名:杨雪莲 证书编号:GX22020040991, 身份证号: 450321********7028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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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锋嵘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二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8952490.8400元
工期
365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姓名:黄青娥 注册编号:桂245101015863,身份证号:450111********274X
项目总工
姓名:黄飞云 证书编号:GX22022004934,身份证号:452124********1534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名称:广西志涛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否决原因: 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费未按最高限价的1.5%进行报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投标人名称:广西路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否决原因: 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费未按最高限价的1.5%进行报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投标人名称:广西锦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否决原因:投标人未提供项目经理工程师职称证书,不满足招标文件附录5的最低资格要求。
投标人名称:天津路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否决原因: 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费未按最高限价的1.5%进行报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投标人名称:桂林耀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否决原因: 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费未按最高限价的1.5%进行报价,作无效响应处理。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公示媒介
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桂林市交通运输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3-3556106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