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实验小学教学楼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兴安县实验小学教学楼工程项目
项目详情
兴安县实验小学教学楼工程项目 中 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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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兴安县实验小学教学楼工程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300282600492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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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兴安县实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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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兴安县实验小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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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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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中致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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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
新建一栋实验小学教学楼及发电机房。教学楼,地上 6 层,建筑面积 2635.66m² 。发电机房,地上 1 层,建筑面积 26.04m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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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2025年9月29日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号开标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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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
2025 年 10 月 9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 年 10 月 1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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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 选人情 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利达建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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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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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5930307.79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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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353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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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吴旦 (注册编号 : 桂 245101120174 ;身份证号: 452802********543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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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乾福 (证书编号: 桂建安 C3(2015)0007779; 身份证号: 450703********72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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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业绩 : ① 光大钦州悦湖云邸项日 23号楼主体工程; ② 崇左市老年人康复护理大楼; 2、 奖项 : 无; 3、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指示,文件中涉及类型项目招标文件中 “诚信综合评价分 ”,评标时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均以 100 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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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大坤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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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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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6230663.97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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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353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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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王章云 (注册编号: 桂 245101015886 ;身份证号: 450329 ******** 1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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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王惠 (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14)0008599, 身份证号: 512531********4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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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 业绩 : ①桂林市临桂区四塘镇联办初级中学3#学生宿舍楼;②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中心卫生院综合楼; 2、 奖项 : 无; 3、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指示,文件中涉及类型项目招标文件中 “诚信综合评价分 ”,评标时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均以 100 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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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衡建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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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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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
6235222.7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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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
353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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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
梁穗 (注册编号: 桂 245181900393 ;身份证号: 450322 ******** 65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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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郑华荣 (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24)0000916, 身份证号: 450311********2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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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 业绩、奖项 ) |
1、 业绩 : ① 秀峰气膜馆工程; ② 桂林力源粮油食品综合加工物流项目; ③ 桂林市雁山区冷链物流仓储基地项目 ; 2、 奖项 : 无; 3、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指示,文件中涉及类型项目招标文件中 “诚信综合评价分 ”,评标时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均以 100 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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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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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 (如有)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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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tb.gx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网上发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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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 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 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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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
兴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6220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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