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人防设备质量检测项目工程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宁市发布时间:2024-11-04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南宁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人防设备质量检测项目工程检测
  • 项目地址: 南宁市建设规模:南宁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西起三津站,东至天池山站,线路全长28公里,均为地下线
  • 规模: 南宁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西起三津站,东至天池山站,线路全长28公里,均为地下线。项目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10093.65万元检测服务期:1188日历天检测服务暂估费(如有):276万元服务质量要求: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标准。标段划分(如有):标段(包)编号:E4501002816023440001001,标段(包)名称:南宁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人防设备质量检测项目工程检测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以下内容:6号线一期工程所有站点(共21个车站,包含盘古车辆段)及地下区间的人防设备等方面的人防检测业务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南宁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人防设备质量检测项目工程检测
招标项目编号
E4501002816023440
招标人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城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南宁市轨道交通6号线一期工程西起三津站,东至天池山站,线路全长28公里,均为地下线。

本招标项目检测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6 号线一期工程所有站点(共 21 个车站,包含盘古车辆段)及地下区间的人防设备等方面的人防检测业务。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01日
开标地点
C9开标室(工程类)(约容纳50人)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11月04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7日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范围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总价
报价:2206425.78;单位:元
检测服务期
1188日历天
服务质量要求: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 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标准。
项目负责人
姓名:罗志佳;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000040;身份证号:450403********1811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广西医科大学武鸣校区人防检测和C区园林设施检测服务项目合同; 2、东盟·威宁文创中心(人防工程质量检测); 3、广西体育教科训一体化基地TYC40地块人防工程检测; 4、美林湾1#、2#、3#、4#、5#、6#、7#、40地块地下室工程质量检测合同(含人防检测)。
企业诚信分
100分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恒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范围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总价
报价:1961265.24;单位:元
检测服务期
1188日历天
服务质量要求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 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标准。
项目负责人
姓名:李韬;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000485;身份证号:512501********2745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南宁师范大学武鸣校区二期项且工程检测; 2、崇左市城西片区基础设施及配套工程(一期)PPP项目Ⅱ标段检验检测服务。
企业诚信分
100分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范围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总价
报价:2132919.21;单位:元
检测服务期
1188日历天
服务质量要求
按国家、省、市现行规范、标准和委托单位要求的检测内容、完成时间进行检测,严格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规定 执行,对招标人委托的检测项目进行客观公正检测,做到检测数据完整、准确、真实、清楚、标准。
项目负责人
姓名:韦日强;检测资格岗位电子证书编号:4501001299;身份证号:452123********111X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交投三祺城项且人防工程检测; 2、大都康园项目C类人防主体结构检测。
企业诚信分
100分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广西永高机械设备检测有限公司、否决原因:在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资格评审第9项“对跨区域的见证取样项目投标人的要求”评审不通过,因其投标文件不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第4.2条的要求。
其他公示内容
公示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 cebpubservice.com发布。
异议和投诉
1.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异议受理部门
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庞工、刘工,0771-2778880、2332969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1-5535031
一式5份:建设单位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