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白沙半岛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小区11号地块配套基础设施—纵二路中标侯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南宁市白沙半岛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小区11号地块配套基础设施纵二路
项目详情
南宁市白沙半岛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小区
11
号地块配套基础设施—纵二路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南宁市白沙半岛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住房小区
11号地块配套基础设施—纵二路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4666001
|
||||
|
招标人
|
广西瑞江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建设单位
|
南宁兴邕城市更新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建单位(如有)
|
广西瑞江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福兴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路线呈南北走向,建设长度为
190.242米,道路红线宽度20米。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1月28日
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7
开标厅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12月1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
12
月
4
日
|
||||
|
预中标人
|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
|
成员单位:
中铁三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铁三局集团南宁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10089528.54元
|
||||||
|
工期
|
365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郝鑫(注册编号:晋
1
142020202102074;身份证号:142234
XXXXXXXX
2213)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
文杰
(身份证号:
120223
XXXXXXXX
4814)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100分计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瑞宏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
级
|
||||||
|
投标总价
|
10107176.77元
|
||||||
|
工期
|
365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韦莹
(注册编号:桂
24514144286
1
;身份证号:
450102
XXXXXXXX
0026)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余立凤
(身份证号:
450603
XXXXXXXX
272
4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100分计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时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
|
||||||
|
投标总价
|
10084189.82元
|
||||||
|
工期
|
365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罗永家
(注册编号:桂
245111119694;身份证号:452502
XXXXXXXX
755
6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梅风
(身份证号:
452129
XXXXXXXX
102
8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业绩
:/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100分计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 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网站上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5350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