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妙皇乡思高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 范围: 妙皇乡思高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施工招标
- 概况: 项目规划范围内占地面积约93923.57㎡(140.86亩),其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大地客地标、道路铺装、木平台等、沙地、景观绿化、营区围栏及水电基础工程等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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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皇乡思高村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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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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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51300288100195800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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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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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汇通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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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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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汇通国有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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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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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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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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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招标
□
自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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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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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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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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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之龙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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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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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规划范围内占地面积约
93923.57㎡(140.86亩),其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大地客地标、道路铺装、木平台等、沙地、景观绿化、营区围栏及水电基础工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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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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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7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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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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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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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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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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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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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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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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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建筑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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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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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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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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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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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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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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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建筑工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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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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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佰捌拾贰万零柒佰叁拾陆元捌角贰分
(
¥
4820736.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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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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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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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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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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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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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荣新
(注册编号:
桂
245191900057
;身份证号:
4522241966****0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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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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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权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桂建安
C3(2019)0011479;
身份证号:
4507021982****4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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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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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投标所用业绩:
1.
象州县中学学生宿舍楼
工程项目
2.尔海·中央花园二期(1#、4#楼)项目
二、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分;
2.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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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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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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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朗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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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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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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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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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佰捌拾贰万肆仟陆佰伍拾伍元陆角伍分
(
¥
4824655.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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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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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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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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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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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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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海燕
(注册编号:桂
245141656406
;身份证号:
4509811989****54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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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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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常仁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桂建安
C3(2021)0009339;
身份证号:
4522311999****55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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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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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投标所用业绩:
1.
广西好多树木业有限公司厂房项目
(二期)
二、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分;
2.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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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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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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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恒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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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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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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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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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佰捌拾贰万陆仟伍佰贰拾玖元陆角肆分
(
¥
4826529.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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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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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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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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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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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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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鑫
(注册编号:桂
1452021202201153
;身份证号:
4502031989****1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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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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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燕莲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桂建安
C3(2019)0011135;
身份证号:
4522241982****05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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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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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标所用业绩:
1.
合山市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二期工程项目
-后勤服务综合大楼二次装修
二、投标所用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分;
2.来宾市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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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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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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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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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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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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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ggzy.jgswj.gxzf.gov.cn/lb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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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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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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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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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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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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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2-4367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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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式
5
份。其中:招标人
2
份、招标代理单位
1
份、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1
份、交易中心
1
份
。
备注:
1
.
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
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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