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花路边坡处理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宁市发布时间:2024-01-11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计划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莲花路边坡处理工程
  • 规模: 包括土方清运、边坡处理、排水沟、拆迁等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莲花路边坡处理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

E4501002816022633

招标人

广西南宁昇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建设单位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建单位(如有)

广西南宁昇宁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设工程机 电设备招 标中心有限公司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结构类型及规模

莲花路边坡处理工程( K0+132-- K0+332.82),对莲花路边坡处理采用1: 2.5及1: 3坡比自然放坡。清运土方约为150000立方米土方,开挖土方量约118555立方米,边坡防护面积约9855平方米,最大开挖深度约14米。建设内容包括土方清运、边坡处理、排水沟等

开标时间

202 4 1 9 9时30分

开标地点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7交易厅

公示开始时间

202 4 1 11

公示截止时间

202 4 1 16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成员单位: 广西玖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玖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

投标总价

人民币壹仟零陆拾万零壹仟柒佰陆拾贰元伍角贰分 (¥ 10601762.52

工期

6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黄先新 (注册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桂 245151655705】 身份证号: 452226********332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周广智 (证书号:桂建安 C3(2018)0005182 份证号: 120103********5419)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南宁高新区中创路(宁二路至罗伞岭西路)工程

2.海坛路(坛奉路至金海路)工程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宏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投标总价

人民币壹仟零伍拾捌万捌仟玖佰伍拾捌元捌角玖分 (¥ 10588958.89

工期

6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蒋军才(注册编号: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桂 245131437777】;身份证号:452330********197X)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庞锦涛(证书号:桂建安 C3(2021)0008549 份证号: 450521********0333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 皇马九路、皇马十五路、皇马二十路、皇马二十二路

2. 灵山县城雨污水整治(一期) ——广场-污水处理厂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金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投标总价

人民币壹仟零陆拾万零肆仟肆佰伍拾玖元贰角玖分 (¥ 10604459.29

工期

6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徐益堂(注册编号: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 【桂 245121761196】 身份证号: 452424********1119)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林玉梅(证书号:桂建安 C3(2015)0001750 份证号: 450702********5140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悦桂明阳空港中心项目土方工程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gxygcg.ejy365.com/)、广西招标网(http://www.guangxibid.com.cn/)上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1-5535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