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圣元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2024年支持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新增政府一般债资金项目桂平市木圭镇竹社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E4508002851004136001)中标候选人公示

贵港市发布时间:2025-08-22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广西圣元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广西2024年支持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新增政府一般债资金项目桂平市木圭镇竹社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

项目详情

广西圣元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 广西 2024年支持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新增政府一般债资金项目桂平市木圭镇竹社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E4508002851004136001)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广西 2024 年支持农村公办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项目新增政府一般债资金项目桂平市木圭镇竹社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

E4508002851004136001

招标人

桂平市教育局

建设单位

桂平市教育局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R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R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圣元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桂平市木圭镇竹社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项目,建筑面积约 2535.72m ² , 地上 4 层,建筑主体为框架结构,项目主要包括土建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等。具体详见经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开标时间

2025 8 21

开标地点

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2025 8 22

公示截止时间

2025 8 27

预中标人

广西腾越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 /

成员单位: /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腾越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伍佰肆拾柒万壹仟捌佰肆拾贰 元伍角捌分( ¥ 5471842.58 元)

工期

234 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原焕丽(注册编号: 245181900897 ;身份证号: 450881********322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欧阳冰海(身份证号: 450881 ******** 4151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业绩

1 、桂平市麻垌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工程

2 6# 厂房

3 2024 年第一批农村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补助中央资金项目桂平市南木镇第二初级中学教学楼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华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伍佰伍拾伍万叁仟叁佰伍拾捌 元叁角玖分( ¥5553358.39 元)

工期

234 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张军健(注册编号 245141545830 身份证号: 450881 ******** 901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曹良标(身份证号: 450881 ******** 1437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业绩

1 2022 年第二批新增政府专项债务资金桂平市金田镇第二中心幼儿园第 2 个扩建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安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伍佰陆拾万贰仟捌佰玖拾玖 元伍角柒分( ¥5602899.57 元)

工期

234 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谭永勤(注册编号 245121225276 身份证号: 450221********143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卢萍(身份证号 450881 ******** 4147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业绩

1 、中健运动休闲服饰智能工厂项目(生产车间 1 栋)

2 、桂平市公安局蒙圩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 http //ggzy.jgswj.gxzf.gov.cn/ggggzy/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贵港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桂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办

投诉受理电话

0775-3372206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