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轨道3号线新村停车场项目盖上公园一期景观绿化工程(重)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南宁市轨道3号线新村停车场项目盖上公园一期景观绿化工程重
- 项目地址: 南宁市良庆区平乐大道西侧
- 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约10000平方米,为运营库上盖公园工程,包括天空之岛入口、星光森林栈道、萌宠乐园、林下休息平台等工程。合同估算价:1000.0万元要求工期:65日历天,定额工期65日历天(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招标范围:项目建设范围主要包括小市政工程、划线工程、雕塑工程、标识工程、电气工程、照明工程、监控工程、土方工程、景观工程、路口接驳、管网接驳、部分围墙及挡土墙、围挡、运营库零星改造工程、防水工程、栈道工程、绿化工程、设备设施工程等工作内容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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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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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轨道
3号线新村停车场项目盖上公园一期景观绿化工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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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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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501002816024358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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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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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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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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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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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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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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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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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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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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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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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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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占地面积约
10000平方米,为运营库上盖公园工程,包括天空之岛入口、星光森林栈道、萌宠乐园、林下休息平台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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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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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08
月
15
日
09
时
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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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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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C
7
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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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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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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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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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
0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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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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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罗瀚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非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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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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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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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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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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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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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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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罗瀚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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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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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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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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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96825.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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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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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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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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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现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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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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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中文
(注册编号:
渝
1502023202401315
,身份证号:
5001
**
********
42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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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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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志
(身份证号:
5113
**
********
3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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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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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
2.奖项:/。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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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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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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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富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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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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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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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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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42035.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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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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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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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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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现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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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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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啟波
(注册编号:
桂
1442016201738858
,身份证号:
4522
**
********
7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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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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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双
(身份证号:
4521
**
********
366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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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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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1)
忻城县思练镇乡村振兴及风貌提升示范工程
(四期) 一标
;
(
2)
来宾市迁江华侨工业园迁华大道西段工程
;
(
3)
南宁市富乐路东段(沙井大道-壮锦大道)工程
。
2.奖项:/。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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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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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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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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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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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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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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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0371.4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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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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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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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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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现行国家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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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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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鹏
(注册编号:
桂
1452021202300121
,身份证号:
4507
**
********
0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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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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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永霖
(身份证号:
45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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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3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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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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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
。
2.奖项:/。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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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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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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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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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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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http://ggzy.jgswj.gxzf.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南宁轨道地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nngdd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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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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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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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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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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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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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1-4952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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