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绿色化工园区规划中央大道与规划冬青路交叉口西南角160亩用地场地平整及进场临时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来宾市发布时间:2026-01-09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计划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来宾绿色化工园区规划中央大道与规划冬青路交叉口西南角160亩用地场地平整及进场临时路工程
  • 概况: 本工程为年产15万吨氧化铁颜料项目场地平整工程,位于来宾市三江口新区,场坪面积约160亩。进场临时道路,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和桥涵工程

项目详情

来宾绿色化工园区规划中央大道与规划冬青路交叉口西南角 160 亩用地场地平整及进场临时路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来宾绿色化工园区规划中央大道与规划冬青路交叉口西南角 160亩用地场地平整及进场临时路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

E4513002881002450001

招标人

广西来宾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来宾市三江口新区管理委员会

代建单位(如有)

广西来宾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本工程为年产 15 万吨氧化铁颜料项目场地平整工程,位于来宾市三江口新区,场坪面积约 160 亩。进场临时道路,建设内容包含道路工程和桥涵工程。

开标时间

2026 1 5

开标地点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2026 1 9

公示截止时间

2026 1 14

拟中标人

广西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启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

投标报价

23786113.54元

工期

150 日历天

质量 标准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王柯 证书编号:桂 245141442493

身份证号: 411381********1252

专职安全员

安全员:梁华慧,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17)0009467,

身份证号: 450923********5383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1. 武宣县东乡镇六库虎头山采石场林业修复项目 (重)

2. 环江县扶贫生态移民项目给水系统配套工程(高位水池及管

网)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荣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

投标报价

23585736.22元

工期

150 日历天

质量 标准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黄林锋 证书编号:桂 1452020202100802

身份证号: 452130********0638

专职安全员

安全员:梁涛,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22)0007843,

身份证号: 452731********0010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1. 横县金地学府清华楼、复旦楼 —地下室、清华楼、复旦楼工程

2. 巴马瑶族自治县畜禽屠宰加工与冷链物流产业园项目一期配套工程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硅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

投标报价

23435585.37元

工期

150 日历天

质量 标准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蒙春金,证书编号:桂 245191900660

身份证号: 452226******1542

专职安全员

安全员:张裕朗,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19)0006607,

身份证号: 452226*********5171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1. 来宾市第十三中学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

2. 武宣县迎春路(星光路至星湖西路段)工程

3. 城南创业园(重)工程总承包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1. 广西来宾市象州县建筑工程公司 ,原因:不按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1.1条内容提供资料的,未提供技术负责人有效社保。

2. 广西鑫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原因: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

3. 广西鲁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原因: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

4. 博白县建筑工程总公司 ,原因: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

5. 十一冶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原因: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

详细评分汇总情况

公示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来宾) (ggzy.jgswj.gxzf.gov.cn/lbggzy/)上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来宾市兴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2-423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