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等县把荷乡农贸市场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天等县把荷乡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项目详情
中
标候选人公示
|
项
目名称
|
天等县把荷乡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4002886002008001
|
|||
|
招标人
|
天等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建
设单位
|
天等县生态移民发展中心
|
|||||
|
代建单位
(如有
)
|
/
|
|||||
|
招标类别
|
R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R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亿翔荣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建设农贸市场两处、建设面积约
2480平方米,管理房、排水沟等基础配套设施,具体以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为准。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3月20日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东段政务 服务中心综合楼 5 楼开标室)
|
|||
|
公
示开始时间
|
2023
年
3
月
22
日
|
公
示截止时间
|
2
023年3月27日
|
|||
|
预中标
人
|
崇左隆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联
合体
|
牵
头人:
/
|
|||
|
成
员单位:
/
|
||||||
|
中
标候
选人情
况
|
第
一中标
候
选人
|
单位名称
|
崇左隆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
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
投
标总价
|
人民币肆佰捌拾伍万壹仟叁佰贰拾贰元捌角壹分(
¥
4851322.81
)
|
|||||
|
工
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
目经理
|
粱昌干
(注册编号:
GX22021036494
;身份证号:
450121********5130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
员
|
李小玉
(
证书编号:桂建安
C(2022)0005643
;身份证号:
452122********5426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业绩:
1、天等县返乡创业园产业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混凝土结构标准厂房项目(四期)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54.74
|
|||||
|
第
二中标
候
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丰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肆佰捌拾伍万贰仟柒佰肆拾捌元陆角玖分
4852748.69
|
|||||
|
工
期
|
15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侯生兵
(注册编号:
21645091
;身份证号:
140221********5933
)
|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覃娇恋
(
证书编号:桂建安
C(2017)0010458
;身份证号:
452127********094X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业绩:
1、
体育场足球场及配套改造工程
2、天等县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福新镇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
52.74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
格
的投标
人名称、否决原
因
及依据
|
单位
1
:
投标文件第
437页
“
6.5.10.3.5
”
出现
“
重庆
XXX公司
”
不符合招标文件第
76页B1.25的要求。
单位
2
:
投标文件第
22页
“
2.7.1.2.2混凝土搅拌
”
没有按类比编排,不符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
B1.26和217页的编制要求。
单位
4
:
投标文件第
74页
“
2.3.6管道与检查井的连接
”
,不符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
B1.26和217 页的编制要求。
单位
5
:
投标文件第
33页
“
2.2.5.1安装准备
”
,不符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
B1.26和217页的编制要求。
单位
12
:
投标文件第
225页
“
5.15.1基础工程
”
,不符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
B1.26和217页的编制要求。
|
||||
|
其他公示内容
(如有)
|
/
|
||||
|
公
示媒介
|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
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西. 崇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 (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 不限于上述媒介) 发布。
|
||||
|
异
议和投诉
|
1、
投标人
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
出,招标人
应
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
2、
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
人答
复
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
质
书面
材
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
3、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西壮族
自
治区
)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天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3521287
|
||
一式
5
份。其中:招标人
2
份、招标代理单位
1
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1
份、交易中心
1
份。
备注:
1
、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2020
〕
46
号
) 规定的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
3
.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
人
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