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良庆区那马镇中心学校 2 号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宁市发布时间:2023-12-15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南宁市良庆区那马镇中心学校2号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南宁市良庆区那马镇中心学校2号教学综合楼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4501002816022559001
招标人
南宁市创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
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
代建单位(如有)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新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主要建设一栋教学综合楼,框架结构,地上4层,地下1层架空层;总建筑面积2133.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676.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7.38平方米;包括拆除工程、建筑工程、结构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室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
开标时间
2023年12月15日
开标地点
C8开标室(工程类)(约容纳120人)
公示开始时间
2023年12月15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0日
预中标人
广西铭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
成员单位:/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铭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5632409.8800元
工期
224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韦步泉,注册编号: 245121226902 ,身份证号:452122**********03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曾晖元(身份证号:452126*********33X)【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广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西区12号楼工程
第二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腾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5634387.2700元
工期
224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何日光,注册编号:桂245121223037,身份证号:45098**********076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彭少莲(身份证号:450922*********686),何小玫(身份证号:452525*******46X)
【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裕辉.万盛里
第三中标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国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5628099.5400元
工期
224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陈晓,注册编号:桂245121225534,身份证号:452501***********72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李晋芳(身份证号:452527*********962)【全部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上林县白圩中学1#2#学生宿舍楼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上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14510511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