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八步区南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土建)中标候选人公示

贺州市发布时间:2026-03-16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贺州市八步区南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土建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贺州市八步区南乡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土建)

项目招标编号

E4511002871002996001001

招标人

贺州市八步区景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贺州市八步区景悦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茂鑫工程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建设一座南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占地面积 9788.81平方米(约14.683亩),污水处理厂近期日处理量为3500立方米/日,远期处理量为5000立方米/日,配套管网长度为7800米。建设内容:土建工程、雨水及污水工程、照明工程、电力工程及配套基础设施。

开标时间

202 6 03 13 09时00分

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 6 03 16

公示截止时间

202 6 03 19

预中标人

广西鸿威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鸿威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投标总价

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壹拾壹万玖仟陆佰玖拾贰元陆角陆分( RMB¥14119692.66)

工期

365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徐天龙( 市政公用 工程 建造师, 注册编号: 1452019202001276 ;身份证号: 450922 ******** 1557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林红霞( 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22) 0004463;

身份证号: 452524 ******** 3669)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78.03分

贺州市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投标所用业绩:

第八期基础设施富业南路 (望业东路至物流大道段)项目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投标总价

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壹拾肆万零贰佰壹拾玖元零捌分( RMB¥14140219.08)

工期

365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李大章( 市政公用工程 二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桂 245151654662;身份证号:452126 ******** 003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邓晓媛( 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25)0000442;

身份证号: 452402 ******** 2189)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69.39分

贺州市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投标所用业绩:

富川瑶族自治县富朝路至西坪路口道路工程 、信都工业大道延长线提质改造工程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新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

投标总价

人民币(大写)壹仟肆佰壹拾柒万肆仟陆佰柒拾壹元陆角捌分( RMB¥14174671.68)

工期

365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张传波 市政公用工程二 级建造师, 注册编号:桂 245111118914;身份证号:452423 ******** 083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谢亦 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16)0014523;

身份证号: 452402 ******** 0049)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自治区级诚信综合评价分: 66.34分

贺州市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投标所用业绩:

贺州市万兴路 (建设路至芳林路段)扩建工程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广西朝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暂估价与清单不一致);广西曦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响应性评审不通过 (投标报价表中发包人提供材料(设备)暂估价与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汇总表不一致)。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贺州市八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4—529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