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景工业园南部DN800/DN600供水管道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六景工业园南部DN800DN600供水管道工程
项目详情
中标
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六景工业园南部
DN800/DN600供水管道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1002816022346001
|
||
|
招标人
|
南宁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
|
建设单位
|
南宁市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盛元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拟建一根给水管道,起于六景工业园经一路与纬十一路路口,自北向南沿市政道路、现状农田、林地敷设至景四路,新建给水管道管径为
DN600mm~DN800mm,管道总长度约6029m。
|
||||
|
开标时间
|
202
4
年
06
月
13
日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
4
年
06
月
14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
4
年
06
月
19
日
|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
成员单位:
南宁市水建工程有限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建工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南宁市水建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
包壹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
包壹级
|
||||
|
投标总价
|
14431234.05
元
|
||||
|
工期
|
18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梁冬梅
(注册编号:
桂
245101014926,
身份证号:
450121
********
5786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曾允艺
(身份证号:
450104
********
0514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
业绩
:
1.横县横州镇长安大道改造工程(二期)Ⅱ标;
2.云景路(琅东加压站-高坡岭路)DN1000球墨铸铁给水管工程。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市政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投标总价
|
14468765.99
元
|
||||
|
工期
|
18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黄晶
(注册编号:
桂
245151657847,
身份证号:
452623
********
1846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吴振仕
(身份证号:
452123
********
3439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
业
绩:
1.那况路(金仑路-K0+880)工程;
2.良玉大道(平乐大道-东风路)缆线管廊。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
0分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投标总价
|
14455165.32元
|
||||
|
工期
|
180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韦凤美
(注册编号:
桂
245090909434,
身份证号:
450111
********
2120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江珊珊
(身份证号:
450981
********
0048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企业
业绩:
1.蓉茉大道污水管工程;
2.仙葫大道(蓉茉大道以东)、五合大道污水管工程。
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
0分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1-553503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