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北县白石水至板铺三级公路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浦北县白石水至板铺三级公路工程
项目详情
|
项目名称
|
浦北县白石水至板铺三级公路工程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07002846006362001001
|
||||
|
招标人
|
浦北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建设单位
|
浦北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浦北县白石水镇、大成镇境内,路线起点位于白石水镇新圩村附近与县道
XB59相交,路线途经大塘村、高联村、金联村、金街村等村委,终点位于大成镇板铺村委会附近与县道XB59相交,全长13.003539公里,断链:4.424米。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9 月1
5
日
09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浦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北县总工会三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9 月1
8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3年9 月
21
日
|
||||
|
预中标人
|
广西同永建设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
成员单位:
/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同永建设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
贰仟柒佰柒拾陆万叁仟贰佰肆拾叁
元整
(¥
27763243.00
元
)
|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周智清(注册编号:
桂
1452006200801616;身份证号:4523**********2711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炳铎(身份证号:
4528**********014)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县道
X727线桂山至石鼓段 (高州段) 路面改造工程、茂名市环市北路新圩至南排大道段路面改造工程、省道 S277 线化州三丫河至平定段路面改造工程,企业信用等级(AA)级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正茂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
贰仟柒佰柒拾柒万壹仟壹佰柒拾陆
元整
(¥
27771176.00
元
)
|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陈福新(注册编号:
桂
1452007200801986
;身份证号:
4522**********032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曾杨
(身份证号:
45092**********043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全州县石塔口至包家湾公路工程
、荔浦杜莫至蒙山新坪
(荔段) 公路工程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金路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投标总价
|
人民币
贰仟柒佰柒拾柒万伍仟零陆拾伍
元整
(¥
27775065.00
元
)
|
||||||
|
工期
|
36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陆福满(注册编号:
桂
1452007200802043
;身份证号:
45010**********038
)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赵兰兰(身份证号:
45032**********1223
)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合浦工业园至海丝首港公路工程
(KO+000.00+K1+000.787-K1+000.787+K2+797.831)
、大坪至武乐公路工程施工,
企业信用等级(
AA
A
)
级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钦州)、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浦北)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浦北县交通运输局、浦北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7-8312616、821903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