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排镇二排村江洲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来宾市发布时间:2024-09-20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计划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头排镇二排村江洲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
  • 范围: 修复雨水排水沟483.4m、排水沟盖板241.7㎡(长483.4m,宽0.5m),沉沙过滤井3座,道路地面修缮4898.28㎡",垃圾中转站15㎡,环境整治3300㎡、竹篱笆587m,安装路灯54盏等附属设施 ; 施工总承包 估算投资(万元):240.19 预计招标时间:2024年06月 备注:本招标计划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信息的参考,所列招标项目内容以最终发布的招标文件为准
  • 概况: 该项目位于金秀县头排镇二排村江洲屯;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复雨水排水沟483.4m、排水沟盖板241.7㎡(长483.4m,宽0.5m),沉沙过滤井3座,道路地面修缮4898.28㎡",垃圾中转站15㎡,环境整治3300㎡、竹篱笆587m,安装路灯54盏等附属设施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头排镇二排村江洲屯乡村振兴示范点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

E4513002881002077001

招标人

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

建设单位

金秀瑶族自治县头排镇人民政府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中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主要建设内容为修复雨水排水沟 483.4m、排水沟盖板241.7㎡(长483.4m,宽 0.5m),沉沙过滤井3座,道路地面修缮 4898.28 ㎡",垃圾中转站 15 ㎡,环境整治 3300 ㎡、竹篱笆 587m,安装路灯 54 盏等附属设施。

开标时间

202 4 9 19 10 00

开标地点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号开标厅

公示开始时间

202 4 9 20

公示截止时间

202 4 9 24

预中标人

广西联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联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1392671.11

工期

6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张协浩(注册编号:桂 245131329503;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身份证号: 450702******421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黄丽梦(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21)0010214;身份证号:45012 1 ****** 1528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 业绩:无

2.奖项:无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忻城县益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1397239.79

工期

6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杜晓明 (注册编号: 245171863864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身份证号: 450602 ****** 153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罗雪峰 (证书编号:桂建安 C3 2014 0001681 身份证号: 450104

****** 1041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业绩:无

2.奖项:无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天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1397665.11元

工期

6 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陈恒 (注册编号: 245171863692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身份证号: 450721 ****** 3737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黎虎 (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21)0000293 身份证号: 452730

****** 0930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 业绩:无

2.奖项:无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公示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当地交易中心网站及广西壮族自 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站)(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备注: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还应当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zfcg.gxzf.gov.cn 上发布)。

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金秀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投诉受理电话

0772-6212382

日期: 202 4 9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