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村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纵10路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宁市发布时间:2024-12-04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鸡村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纵10路

项目详情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鸡村城中村改造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 - 10

项目招标编号

E4501002816023155001

招标人

南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

南宁兴邕城市更新有限责任公司

代建单位(如有)

南宁建设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本工程北侧起点顺接现状永安北二路,南至南梧大道,道路走向为南北走向,设计范围为 K0-000.646~K0+509.202 ,全长 509.848 米。本工程道路红线宽 24 米,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为 40km/h ,双向两车道。

开标时间

2024 12 4 9 30

开标地点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D10 开标室(工程类)

公示开始时间

2024 12 4

公示截止时间

2024 12 9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南宁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成员单位:南宁登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南宁市基础工程有限公司 / 南宁登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28522845.66

工期

18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市优工程(含)以上

项目经理

黄宗(注册编号:桂 1452020202101798 ;身份证号: 452701*********071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蒙政婕(身份证号: 450328*********0042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 、良信路(腾鲤路 - 蒲灵路)电力管沟工程

2 、南宁市核心城区户均年停电时间小于 1 小时电力管线建设工程(一期) 2 标段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弘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总价

28530671.37

工期

18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市优工程(含)以上

项目经理

黎祥(注册编号:桂 1452017201810326 ;身份证号: 450802*********9654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孙强(身份证号: 239005*********1016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 、钦州港东站集装箱办理站配套道路(陆海大道延长线) - 第九大街工程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南宁昊冠住宅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28532387.61

工期

18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市优工程(含)以上

项目经理

黄建(注册编号:桂 1452017201708094 ;身份证号: 411503*********1710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冯建明(身份证号: 450102*********001X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 、茶亭路(广东路至上海路)雨污分流改造工程(Ⅲ标段)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公示媒介

本次 公示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zbtb.gxi.gov.cn:9000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 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 (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1-5535031

一式 5 份。其中:招标人 2 份、招标代理单位 1 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 1 份、交易中心 1 份。

备注: 1 、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 46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