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弘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市覃塘区樟木高级中学学生实验楼项目(E4508002851003929001)中标候选人公示

贵港市发布时间:2024-12-17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广西弘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贵港市覃塘区樟木高级中学学生实验楼项目

项目详情

广西弘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贵港市覃塘区樟木高级中学学生实验楼项目 E4508002851003929001)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贵港市覃塘区樟木高级中学学生实验楼项目

项目 招标 编号

E4508002851003929001

招标人

贵港市覃塘区樟木高级中学(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建设单位

贵港市覃塘区樟木高级中学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弘中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新建学生实验楼 1746.17平方米(3层),3层设计,占地面积624.50平方米,建筑面积1746.17平方米,建筑高度13.60米,层高3.9米。一层为化学实验室、二层为物理实验室,三层生物实验室,采用敞开外廊设计 具体 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为准

开标时间

202 4 12 16 日上午 9 00分

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楼交易厅 (贵港市港北区金城商业步行街与金田路交叉口东南 150米水利大厦)

公示开始时间

202 4 12 17

公示截止时间

202 4 12 20

中标人

贵港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贵港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

人民币 肆佰壹拾叁万捌仟壹佰陆拾叁元零壹分 ¥4138163.0 1 元)

工期

270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甘春晖 (注册 号: 245191900145

身份证号 450803 ******** 755X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龙柱良(身份证号: 450821 ******** 5311)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 要求 和加分业绩 、奖项

企业业绩:无。

企业获奖: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耀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

人民币 肆佰壹拾叁万零捌佰壹拾叁元柒角玖分 ¥4130813.79元)

工期

270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郑春云 (注册 号: 245060802473 身份证号 452501 ******** 1739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陆造宇(身份证号: 452501 ******** 3950) 、姚庆华 (身份证号: 450802 ******** 0307)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 要求 和加分业绩 、奖项

企业业绩:

1.项目名称:福绵区生态纺织园综合楼项目;

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 ·玉林市·福绵区;

合同金额: 5739.26万元。

2.项目名称:玉林市益晟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楼项目;

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 ·玉林市·福绵区;

合同金额: 1749.6万元。

企业获奖: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建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

人民币 肆佰壹拾叁万陆仟玖佰肆拾壹元叁角贰分 ¥4136941.32元)

工期

270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罗雪春 (注册 号: 245111119074

身份证号 450881 ******** 2012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谢玉辉 (身份证号: 450802 ******** 7837)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企业业绩: 无;

企业获奖: 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 分。

被否决投标 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贵港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j.gxgg.gov.cn/。

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 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 受理 部门

贵港市覃塘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

投诉 受理 电话

0775-486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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