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灌阳县水车镇中心幼儿园教学综合楼项目
- 项目地址: 桂林市灌阳县水车镇
- 范围: 工程施工。 7.计划招标时间:2025年12月 8.联系电话:0773--4215632,联系人:唐主任 本次公开的招标计划是本单位招标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项目实际内容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 概况: 灌阳县水车镇中心幼儿园教学综合楼项目,三层,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 6.招标内容:工程施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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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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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水车镇中心幼儿园教学综合楼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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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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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50300282600507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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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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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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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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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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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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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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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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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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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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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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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合士嘉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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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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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教学综合楼建筑面积
4157m³。并配套建设大门、围墙、给排水、绿化、硬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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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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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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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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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号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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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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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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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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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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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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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都庞岭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非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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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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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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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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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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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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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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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都庞岭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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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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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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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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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1639.2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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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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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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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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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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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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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正生【证书编号:
桂
245070805655
;身份证号:
452327********1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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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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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柱军【证书编号:
桂建安
C3(2017)0008706
;身份证号:
452327
********
24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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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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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鑫达一雅园
。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指示,文件中涉及类型项目招标文件中
“诚信综合评价分 ”,评标时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均以 100 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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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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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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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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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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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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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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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6532.6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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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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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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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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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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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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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权鹰
【证书编号:
桂
245202107165
;
身份证号:
450621
********
231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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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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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珍玲
【证书编号:
桂建安
C3(2023)0006123
;
身份证号:
452424
********
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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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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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崇左市江州区经济产业园创业孵化基地项目二次装修工程总承包。
奖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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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
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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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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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大坤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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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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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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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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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0610.7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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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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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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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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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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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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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章云
【证书编号:桂
245101015886;
身份证号:
450329
********
1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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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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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霞
【
证书编号:
桂建安
C3(2021)4006321
;
身份证号:
450332
********
15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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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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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桂林市临桂区四塘镇联办初级中学 3#学生宿舍楼。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试行工作的通知指示,文件中涉及类型项目招标文件中
“诚信综合评价分 ”,评标时投标人的企业信誉实力分分值均以 100 分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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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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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天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大正建设有限公司未按照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部分中
(二)暗标的编制要求编制。符合招标文件中废标条件B1.26的规定,否决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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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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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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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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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cebpubservice.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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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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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
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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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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灌阳县建筑施工招标投标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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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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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3-4259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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