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2023年老旧小区(广西310核地质大队片区)内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IV标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灵川县2023年老旧小区广西310核地质大队片区内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IV标段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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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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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
2023年老旧小区(广西310核地质大队片区)内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重)-IV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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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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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50300282600385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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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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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503002826003853001
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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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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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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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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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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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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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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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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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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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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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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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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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隆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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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
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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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改造
25830 平方米,地面硬化 10500 平方米,给排水管网改造 (给水管网 800 米、污水管网3900 米、雨水管网改造 3600 米),线路改造1项,庭院绿化 2000平方米,垃圾收集站 8个,安防监控 1项,消防工程 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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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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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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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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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
号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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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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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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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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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11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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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标段预
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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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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牵头人: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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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单位: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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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标段
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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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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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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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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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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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桂林恒达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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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总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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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1808.95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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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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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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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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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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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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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万龙(
注册编号:桂
245080911548
;身份证号:
450702
********
6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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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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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月杏(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21)0004756;身份证号:452224
********
3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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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
、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奖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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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
汉江路项目;
2.
净瓶山桥拆除重建工程
-便桥工程;
3.
灵川县污水处理厂臭气收集及处理工程总承包(
EPC)
4.
灵川县银渠路延长线至灵川县城新区(定江镇)污水处理厂管道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
66.78分,桂林市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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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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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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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建昌建设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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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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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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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总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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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6263.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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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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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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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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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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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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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青青(注册证号:桂
245131544841;身份证号:450325
********
0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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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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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桢(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17)0006103;身份证号:450302
********
2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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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
、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奖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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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临桂区秧二路西延长线(致远路一秧九路)建设工程;
2.桂林市临桂区大律村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
96.1分,桂林市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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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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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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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建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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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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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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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
总
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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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801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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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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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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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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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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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浩源(
注册证号:桂
245121227003
;身份证号:
450303
********
0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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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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粟凯(证书编号:桂建安
C3(2017)0008395;身份证号:450322
********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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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
项
、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奖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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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1.
轨道交通
2
号线沿线道路维修整治工程(银象
立交桥北侧
--
玉洞)施工;
2.柳州市官塘区强容路一期(下穿通道
)
工程
奖项: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自治区
98.26分,桂林市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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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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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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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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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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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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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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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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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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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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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
灵川县
招标投标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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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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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3-
6816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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