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2024年第一期土地整治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变更公告(一)

钦州市发布时间:2024-04-19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灵山县2024年第一期土地整治项目
  • 项目地址: 灵山县陆屋镇
  • 规模: 本期计划实施的土地开垦项目约8000亩(最终面积以申报立项为准),地类为其他草地,园地等
  • 范围: E4507002846006682建设地点:灵山县陆屋镇、沙坪镇、太平镇、旧州镇、武利镇 ; 以总承包的形式确定由实施方作为项目的承建单位(实施主体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灵山县 2024年第一期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

E4507002846006682001

招标人

灵山县兴灵土地整治开发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通工程咨询 有限 责任 公司

建设规模

本期 计划实施的土地开垦项目 8000 亩(最终面积以申报立项为准) ,地类为其他草地,园地等。

开标时间

2024年4月17日

开标地点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钦州市钦南区金海湾东大街 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公示开始时间

2024年4月19日

公示截止时间

2024年4月24日

预中标人

广西夏蒙友信投资有限公司、江西学智建设有限公司、师梦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夏蒙友信投资有限公司、江西学智建设有限公司、师梦勘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旱田 25600元/亩,水田48600元/亩,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亿零肆佰捌拾万元整( 204800000.00)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 起在土地流转、规划设计编制完成并获得有关部分批复后一年内 全面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后期管护期为 3年

质量标准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桂国土资发〔2011〕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发

2014〕16号)、《土地整治工程第1部分:建设规范DB45/T1055-2014》、《土地整治工程第2部分:质量检测与评定规程规范DB45/T1056-2014》、《土地整治工程第3部分:验收技术规程DB45/11057-2014》等土地整治技术规范及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项目验收实施方按照《土地整治工程第 3部分:验收技术规程DB45/11057-2014》等规定,开展项目验收材料编制工作,申请项目验收,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

项目经理

邵春萍 (注册编号:赣 2362019202073775 ;身份证号: 362322*********0362

项目 负责人

李满堂 (职称证: 363201003351 ;身份证号: 362322*********8119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中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开源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南宁鑫丰晟投资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旱田 25600元/亩,水田48600元/亩,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亿零肆佰捌拾万元整( 204800000.00)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 起在土地流转、规划设计编制完成并获得有关部分批复后一年内 全面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后期管护期为 3年

质量标准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桂国土资发〔2011〕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发

2014〕16号)、《土地整治工程第1部分:建设规范DB45/T1055-2014》、《土地整治工程第2部分:质量检测与评定规程规范DB45/T1056-2014》、《土地整治工程第3部分:验收技术规程DB45/11057-2014》等土地整治技术规范及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项目验收实施方按照《土地整治工程第 3部分:验收技术规程DB45/11057-2014》等规定,开展项目验收材料编制工作,申请项目验收,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

项目经理

杨展 (注册编号:桂 245070800222 ;身份证号: 452423*********0874

项目 负责人

王敦猛( 注册编号 1452017201708222 ;身份证号: 452423*********9579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永福县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永福县三皇镇 -江头村、华山村、三皇村等3个村;三皇镇-清水村、江头村等2个村;永安乡-永富村、永安村、太和村等3个村)1标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天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广西连翔土地规划设计有

限公司

投标报价

旱田 25600元/亩,水田48600元/亩,

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贰亿零肆佰捌拾万元整( 204800000.00)

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 起在土地流转、规划设计编制完成并获得有关部分批复后一年内 全面完成工程施工任务, 后期管护期为 3年

质量标准

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桂国土资发〔2011〕2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发

2014〕16号)、《土地整治工程第1部分:建设规范DB45/T1055-2014》、《土地整治工程第2部分:质量检测与评定规程规范DB45/T1056-2014》、《土地整治工程第3部分:验收技术规程DB45/11057-2014》等土地整治技术规范及合同约定进行施工。

项目验收实施方按照《土地整治工程第 3部分:验收技术规程DB45/11057-2014》等规定,开展项目验收材料编制工作,申请项目验收,获得项目新增耕地确认批文,并通过信息系统报备。

项目经理

尹云花 (注册编号: 245131442718 ;身份证号: 430525*********2348

项目 负责人

朱兵 证书编号 GX22022006538 ;身份证号: 452528*********4579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钦州 )( http://ggzy.jgswj.gxzf.gov.cn/qzggzy/)上发布。

质疑和投诉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灵山县自然资源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7-6428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