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修正大道排口治理项目(项目招标编号:E4508002851004174001)中标候选人公示

贵港市发布时间:2025-10-10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贵港市修正大道排口治理项目项目编号

项目详情

贵港市修正大道排口治理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 E4508002851004174001)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贵港市修正大道排口治理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

E4508002851004174001

招标人

贵港市园林绿化中心 (需盖企业章及 法人章

建设单位

贵港市园林绿化中心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亿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需盖企业章及 法人章

结构类型及规模

(1)修正大道与仙衣路交叉口处:新建污水提升泵站1座,泵站规模为8000m³/d。新建d8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约51米,新建d1800钢筋混凝土污水管(泵站进水管)约14米,新建d400聚乙烯PE污水压力管约20米。其中污水提升泵站包含提篮格栅井、围栏及大门等附属工程。(2)修正大道合流管改造:新建d200HDPE双壁波纹管污水截流管22米。(3)修正大道横穿石鼓江 非开挖修复既有 DN1500污水管网约10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9日

开标地点

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2025 10 10

公示截止时间

2025 10 14

预中标人

广西铨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铨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资质

投标总价

人民币肆佰柒拾贰万壹仟零伍拾叁元肆角壹分( ¥4721053.41元)

工期

8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李小灵(注册编号:桂 1452022202401525;身份证号:450211 ******** 031X)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李小环(身份证号: 452502 ******** 5245)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奖项 无。

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56.81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中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资质

投标总价

人民币肆佰柒拾贰万捌仟贰佰壹拾柒元贰角叁分( ¥4728217.23元)

工期

8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王敦猛(注册编号:桂 1452017201708222;身份证号:432421 ******** 9579)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梁钧喻(身份证号: 450922 ******** 125X)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1.项目名称:平果县金山路北延长线工程,项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平果县,项目金额:¥6217734.94元。

奖项 无。

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60.05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桂腾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

投标总价

人民币肆佰柒拾壹万叁仟零捌拾玖元贰角壹分( ¥4713089.21元)

工期

80 日历天

质量等级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项目经理

黄重阳(注册编号:桂 1452017201809959;身份证号:450521 ******** 4098)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杨瑞连(身份证号: 510183 ******** 5308)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业绩 1.项目名称:兴业县城南区防洪排涝项目-垌心江河道工程,项目地点:兴业县城南区,项目金额:¥23459505.39元。

奖项 无。

企业 诚信综合评价分 60.18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1.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 广西长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序号 “42、43、54、56、57、62、63”等多项的项

目编码与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相应项均不一致,依据招标文件 B1否决投标条件“B1.14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12位)、计量单位、工程量任何一处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情形,否决其投标。

2.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 广西正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否决原因及依据 :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序号 “42、43、54、56、57”等多项的项目编码与

招标工程量清单的相应项均不一致,依据招标文件 B1否决投标条件“B1.14投标人已标价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12位)、计量单位、工程量任何一处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的”情形,否决其投标。

其他公示内容

(如有)

公示媒介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 · 贵港 )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zfcg.gxzf.gov.cn 贵港市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j.gxgg.gov.cn/ 上发布。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贵港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投诉受理电话

0775-5921173

一式 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备注: 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修正大道中小微声明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