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二期)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宁安路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桂林市发布时间:2024-02-29来源:广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兴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二期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宁安路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兴安县城北建设规模:本次道路建设规模为宁安路西起大湾陡路交叉口,由西向东延伸,沿线途经规划兴安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地块,终点接现状兴北大道,路线全长约280.096米,实际设计长度256.59米,设计范围BK0+10.422~BK0+267.012
  • 规模: 本次道路建设规模为宁安路西起大湾陡路交叉口,由西向东延伸,沿线途经规划兴安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地块,终点接现状兴北大道,路线全长约280.096米,实际设计长度256.59米,设计范围BK0+10.422~BK0+267.012。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红线宽度为18m;本次道路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污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等绿化工程(具体
  • 概况: 建设地点:兴安县城北建设规模:本次道路建设规模为宁安路西起大湾陡路交叉口,由西向东延伸,沿线途经规划兴安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地块,终点接现状兴北大道,路线全长约280.096米,实际设计长度256.59米,设计范围BK0+10.422~BK0+267.012。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红线宽度为18m;本次道路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污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等绿化工程(具体

项目详情

项目名称

兴安县保障性租赁住房(二期)红线外配套基础设施宁安路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招标编号

E4503002826004049001

招标人

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建设单位

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高质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结构类型及规模

本次道路建设规模为宁安路西起大湾陡路交叉口,由西向东延伸,沿线途经规划兴安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建设项目地块,终点接现状兴北大道,路线全长约 280.096 米,实际设计长度 256.59 米,设计范围BK0+10.422~BK0+267.012。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 30km/h,红线宽度为18m;本次道路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水工程、雨污排水工程、电力工程、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等绿化工程(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图纸及概算)

开标时间

202 4 2 2 7

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号开标室

公示开始时间

2024 2 29

公示截止时间

2024 3 4

预中标人

广西千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桂林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联合体

牵头人:广西千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员单位:桂林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千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桂林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投标报价

5917244.30 其中:设计费 报价为: 95300.00 建筑安装工程费 报价为: 5821944.30

工期

240日历天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的深度和广度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有关要求。设计成果文件符合招标人给定的任务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及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合格标准的有关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卢将弟 (注册编号: 245171863983 ;身份证号: 450122********2019

项目设计负责人

李建文 (注册编号: 1514644 ;身份证号: 452323********4311

施工项目经理

卢将弟 (注册编号: 245171863983 ;身份证号: 450122********2019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侯艳秋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桂建安 C3(2021)4004236 ;身份证号: 452324********0940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设计业绩:

1、桂林市雁山新镇雁五路道路建设工程;

2、桂林市雁山新镇雁六路道路建设工程;

3、桂林市雁山区科教园B-2-6地块东侧城市道路;

4、 桂林市雁山区科教组团 C-3地块12号路;

施工业绩:

1、兴安县双女井溪防洪排涝项目;

2 、桂林市红色体育公园项目 (一期)。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企业资质

牵头人: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成员单位: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新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润浩城市建设设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5575025.97 其中:设计费报价为: 95700.00 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为: 5479325.97

工期

240日历天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的深度和广度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有关要求。设计成果文件符合招标人给定的任务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及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合格标准的有关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黄绍飞 (注册编号: 245202100620 ;身份证号: 450981********2415

项目设计负责人

盛晓东 (注册编号: G3300283313 ;身份证号: 330719********4731

施工项目经理

黄绍飞 (注册编号: 245202100620 ;身份证号: 450981********2415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黄聪平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桂建安 C3(2024)0000481 ;身份证号: 452224********3019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设计业绩:

1、 平湖市独山港镇供水一级管网复线(广陈水厂 -新平廊公路)工程设计

2、 平湖市新仓镇独山港经济开发区供水安全保障一级管网设计

3、 平湖市西片污水引流工程设计

4、 西塘污水厂至洪溪污水厂污水连接管工程设计

5、 平湖市再生水输水管线(污水厂一独山能源、卫星能源)工程设计

6、 乐清市大荆镇建城区雨污管网排查、设计项目 -标段四(珠岭村、仙垟谢村、荆西村、双峰村 、龙避岙村)

7、 平湖市稚川路(平廊公路 --东方路)拓宽改造工程设计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企业资质

牵头人: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成员单位: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天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锐铭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5918513.62 元( 其中:设计费报价为: 95400.00 建筑安装工程费报价为: 5823113.62

工期

240日历天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的深度和广度符合现行国家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有关要求。设计成果文件符合招标人给定的任务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审查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及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合格标准的有关要求。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莫媛妃 (注册编号: 245121222509 ;身份证号: 450922********3101

项目设计负责人

李亮 (注册编号: GX12022035055 ;身份证号: 450324********1951

施工项目经理

莫媛妃 (注册编号: 245121222509 ;身份证号: 450922********3101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蒋鑫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桂建安 C3(2021)4004596 ;身份证号: 450325********0311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设计业绩:

1、永福福道及滨水环境提升规划设计方案;

2、恭城瑶族自治县开花山创新科技产业园项目;

3、老城片区防洪排涝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秧二十二路(排涝及截污工程)—秧二十路(排涝及截污工程)一临桂镇秧塘片区村庄供水工程、排洪东渠人民南路排水工程;

4、灵川县2022年老旧小区(城中片区)内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5、 阳朔县兴坪镇污水处理厂管网接驳工程

施工业绩:

1、兴安县保贞片区老旧小区(红线外市政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项目;

2 、兴安县葆贞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红线内)项目。

投标所用企业奖项(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奖项)

/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

100分

企业资质

牵头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成员单位: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如有)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gzy.jgswj.gxzf.gov.cn/glggzy/)

质疑和投诉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 。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 公示开始日起 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兴安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投诉受理电话

0773-6220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