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广府花市文化传承保护及周边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海珠区广府花市文化传承保护及周边设施建设工程_海珠区广府花市文化传承保护及周边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海珠区广府花市文化传承保护及周边设施建设工程施工海珠区广府花市文化传承保护及周边设施建设工程
- 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为170321m²,改扩建总面积为12060m²。建设内容包括改扩建3组公用建筑(其中改扩建最大单体建筑面积为10360平方米)、便民设施点8处,新建消防便民桥1座,提升区域内室外道路、供电、安防等公共基础设施
- 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范围内的支护工程、桩基工程、土方工程、结构工程、建筑与防水、装饰装修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含电气、给排水、消防、通风空调、综合布线及弱电等)、室外与配套公用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市政排污及排水、室外供水及消防)。具体以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说明为准。(2)按招标人要求对本项目的施工图进行深化设计、优化和完善。中标人应具备相应的建筑专业工程深化设计能力,如中标人不具备,则应经招标人同意依法委托给具有相应能力的单位实施。(3)BIM技术运用:本项目要求充分运用BIM,利用BIM模块进行施工模拟、方案优化、施工安全、进度控制、造价分析、实时反馈、工程自动化、供应链管理、场地布局规划、建筑垃圾处理等等。(4)施工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包括对本项目由招标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实施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5)招标人认为应当由中标人完成而更有利于项目建设的其它工作
-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2-02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海珠区广府花市文化传承保护及周边设施建设工程_海珠区广府花市文化传承保护及周边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海珠区广府花市文化传承保护及周边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中标人名称: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估算交易总金额:144552785.600000
价款形式代码:金额
中标金额:144552785.600000
价格币种代码:人民币
价格单位: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html中标结果公示
| 项目名称:海珠区广府花市文化传承保护及周边设施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编号:JG2024-5760] | |
| 定标时间:2024年11月29日14时30分 至 2024年11月29日17时00分 |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02日20时11分 |
| 单位名称 | 候选人代码 | 投标报价 | 质量承诺 | 工期(交货期) | 候选人资格情况 | 候选人业绩情况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广州市房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914401011904458866 | 14515.712318(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44048039) | 详见投标文件 | 劳梓锐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粤2442024202406266) | 详见投标文件 |
| 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440101190435127K | 14455.278560(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44043723) | 详见投标文件 | 樊凯斌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粤1442023202304972) | 详见投标文件 |
| 广州市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440101190435100U | 14555.508898(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44025375) | 详见投标文件 | 刘付莹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粤2442021202124177) | 详见投标文件 |
| 广东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914400001903237820 | 14256.295413(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D144029307) | 详见投标文件 | 陈志东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粤2442021202128522) | 详见投标文件 |
| 广州珠江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9144010119045212XH | 14400.741463(万元)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44025585) | 详见投标文件 | 杨翔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粤2442016201602759) | 详见投标文件 |
| 中标人: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标价(万元):14455.27856 | 项目负责人:樊凯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递交投诉书,投诉书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第11号令)第七条的规定。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中路472号
- 联系电话:020-89885682
- 招标人名称:广州市海珠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 日期:2024年12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