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排水设施及营运场所维修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标段一)
- 项目名称: 2024年排水设施及营运场所维修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标段一
- 规模: 本项目设4个标段,暂定标段一服务范围为招标人下属南区运营分公司、中区运营分公司,标段二服务范围为招标人下属东区运营分公司、北区运营分公司,标段三服务范围为招标人下属西区运营分公司、维护应急管理中心、大型排水设施管理中心;标段一、二、三服务内容为排水设备设施维修改造的勘察设计工作。标段四服务范围为招标人下属东、南、西、北、中运营分公司,维护应急管理中心,大型排水设施管理中心,检测中心;标段四服务内容为营运场所建设、改造及修缮的勘察设计工作。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各标段服务范围适时进行调整。(具体
- 范围: 一)工程勘察工作(标段一、二、三、四):1.中标人在开展勘察工作前,应向招标人提交勘察工作纲要,并按经过招标人审核批准的工作纲要开展勘察工作。勘察过程中,根据工程的岩土工程条件(或工作现场地形地貌、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及技术规范要求,向招标人提出增减工作量或修改勘察工作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2.完成项目所需的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工程测量(含地形图测量(含井室坐标))等工作,并提交相关成果文件。现状摸查及编制摸查报告包含但不限于项目概况、项目现状、地下管线、周边市政条件、报批报建工作进展、勘察设计工作进展、建设工作界面、勘察设计工作计划、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等内容。3.完成项目所需的测试、检测、监测等,含基坑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周边土体位移、围护结构变形、地下水位变化、地下管线、周边建筑物、地铁构筑物及道路沉降变化等),并提交相关成果文件。4.中标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合同约定、招标人要求实施勘察工作,按约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文件并对其负责。5.负责勘察相关造价文件的编制,并负责配合送审、评审、验收、结算等工作。(二)工程设计工作(标段一、二、三):1.完成排水设备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的立项方案设计(可研深度)及估算编制、初步设计(如有)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配合施工及配合招标人报规(如有)、报建(如有)、方案评审、验收、结算等工作内容。2.参加项目前期现场调研以及项目相关的各类协调、论证、评审等会议,负责会议有关汇报展示文件的制作和汇报。3.施工阶段设计专业负责人须配合提供施工现场服务。设计人员应指导施工人员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技术人员应进行现场服务,处理现场问题,按照规定要求办理设计变更手续;参加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含主要隐蔽工程)和竣工质量验收;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并提出技术处理方案。对一些特殊工程(如基坑支护方案),设计人员应提供施工组织设计的书面建议。4.中标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合同约定、招标人要求实施设计工作,按约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文件并对其负责。5.中标人设计人员应参加隐蔽工程验收、专业工程及各子项目竣工验收,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出具验收意见。6.负责设计相关造价文件的编制,并负责配合送审、评审、验收、结算等工作。(具体 ; 基坑监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检测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勘察资质的要求。注:1.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2024年排水设施及营运场所维修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2024年排水设施及营运场所维修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标段一)
中标人名称: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估算交易总金额:2595467.010000
价款形式代码:金额
中标金额:2595467.010000
价格币种代码:人民币
价格单位:元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html中标(成交)结果详情
| 投资项目代码 | |||
| 投资项目名称 | / | ||
| 招标项目名称 | 2024年排水设施及营运场所维修改造项目勘察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2024年排水设施及营运场所维修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标段一) | ||
| 公告名称 | 2024年排水设施及营运场所维修改造项目勘察设计中标结果公告 | ||
| 招标人 | 广州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 | 广东逸源工程顾问管理有限公司 |
| 中标人 | 中标价 | 工期(交货期) | 项目负责人 |
|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中标总价(元):2595467.01 |
(1)勘察部分:合同暂定实施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或招标人的预测勘察费金额达合同勘察费暂定价时止。(2)设计部分:合同暂定实施期限为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或招标人的预测设计费金额达合同设计费暂定价时止。 | 杨磊三 |
| 中标日期 | 2024-04-08 16:30:0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