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城东片区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文化路之高凉东路至永青大道段)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结果公告-高州市城东片区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 项目名称: 高州市城东片区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文化路之高凉东路至永青大道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 规模: 高州市城东片区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文化路之高凉东路至永青大道段)位于高州市城东片区,道路基本为东西走向,规划为城市支路,道路起点位于高凉东路,桩号K0+000,终点接永青大道,桩号K1+011.595,工程实施全长1011.595m,红线宽度为24m,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为30km/h。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20年。本工程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通信工程、电力工程、建筑工程
- 范围: 1.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经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基础上,(1)配合深基坑审查(如有)、配合各专业报建、配合施工图报建、配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工作;(2)配合由甲方组织的相关评审会议的汇报工作;(3)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安装、消防、市政供水(不含外水)、排水排污、园林绿化、燃气、强电(不含外电)、弱电(含智能化等)、停车位、通讯、交通设施和标识等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配合竣工图编制等;(4)负责项目涉及的临时围墙、临时道路、施工用水用电、临时排水等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工作。2.施工内容: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编制结算、及配合相关部门报建/报批手续、包创优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和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包工程保险(除工程一切险以外,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保险,含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及其他保险)、包竣工图编制(须满足规划等各专项验收要求)等。3.工程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对工程建设全过程和各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对需要专业分包的专项设计和工程,承包人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配合做好协调和管理工作。同时,承包人须按国家、地方、行业 规定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工程措施、安全措施、文明措施对项目进行工程总承包管理,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他协调工作。最终以招标文件(含招标答疑、澄清文件)、经审定的设计图纸、经审定的施工图预算内容及工程总承包合同为准且包括发包人发出的与本工程有关的一切文件。招标人有权对实施项目的承包范围进行调整,承包人不得有异议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12-04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高州市城东片区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文化路之高凉东路至永青大道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高州市城东片区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文化路之高凉东路至永青大道段)设计施工总承包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中标结果公示
| 项目名称:高州市城东片区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文化路之高凉东路至永青大道段)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JG2025-10179] | |
| 定标时间:2025年11月28日 至 2025年11月28日 |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04日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 中标人:(主)广东省化州市建筑工程总公司;(成)广东省华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中科瑞城设计有限公司 | 中标价:4988.855923万元 | 项目负责人: 何国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递交投诉书,投诉书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7部委第11号令)第七条的规定。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地址:高州市文明路38号高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招标人名称:高州市市政设施管理所
- 日期:2025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