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美术馆改扩建工程—暖通工程中标结果公告

珠海市发布时间:2023-06-26来源: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体化平台
  • 项目名称: 珠海市美术馆改扩建工程暖通工程
  • 规模: 该项目为改扩建工程,现馆建筑面积8181平方米,新馆改扩建后总建筑面积20005平方米,其中保留改造建筑面积4555平方米(含原地下建筑581平方米),拆除部分建筑后(拆除建筑面积3626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15450平方米(含新建人防地下室3300平方米);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补风系统、防排烟系统、加压送风系统、通风系统、挡烟垂壁、空调系统等)。其他事项:本项目是否属于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大型建设工程:■是/□否
  • 范围: 注册建造师(香港专业人士适用)。或□具有()业绩(澳门专业人士适用)。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在广东省以外参加考试取得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注册的人员暂不能在广东省执业(内地投标人适用)。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至中标公示结束期间没有担任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允许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成员不能多于(2)家。联合体主办方应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资质的一方。■其它事项:(一、投标人非所投主要空调设备的制造商的,必须有所投主要空调设备制造商(含制造商分支机构)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主要空调设备不接受贴牌制作产品,主要空调设备制造商及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单位或主要空调设备制造商的不同授权单位不允许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作无效投标处理。主要空调设备指变频离心式水冷冷水机组、变频螺杆式水冷冷水机组。二、投标人为主要空调设备制造商的须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函。三、投标人需书面提交有效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要求联合体各方提供),按《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珠发改建(2014)117号)、《关于明确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通知》(珠发改(2019)4号)及《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的补充通知》(http://credit.zhuhai.gov.cn/tzgg/202008/t20200826_58781125.html)要求执行,资料提供方式符合以下两种情形之一:1、须同时提交以下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和银行征信报告:(1)企业所在地级市或以上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具体包括:珠海市企业需出具珠海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企业)信用报告。市外企业需出具地市级以上公共信用信息主管部门出具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若市外企业在当地地级市或以上政府没有建成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无法出具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情况下,可由企业所在地地级市或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信用记录证明;市外企业在上述条件都无法实现情况下,可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相关行业 协会出具信用记录证明或“信用中国”网站上的信用信息报告。(2)企业所在地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征信报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用报告由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打印,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不提供打印业务的,可由企业开户银行打印。2、提供珠海市发改局明确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珠发改(2019)4号)出具的信用报告。如出具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信用报告,则无需再出具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 协会出具的信用记录证明,以及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信用报告。四、《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通知》(珠发改建(2014)117号)、《关于明确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的通知》(珠发改(2019)4号)、《关于在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相关招投标中使用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的补充通知》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珠海市美术馆改扩建工程—暖通工程

标段(包)名称:珠海市美术馆改扩建工程—暖通工程

公示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中标结果
项目标段编号 E4404000001003938001001
项目标段名称 珠海市美术馆改扩建工程—暖通工程
中标人 广东省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 14,507,264元
项目负责人 谢荣
工期 按招标文件详细工期约定执行
质量 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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