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北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检测、监测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 项目名称: 揭阳市榕城区北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检测监测服务项目
- 规模: 1、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1)新建榕城区北部水质净化厂,位于揭阳楼南侧,设计污水处理规模为5万吨/日,占地面积约16985.7平方米,建设形式为半地下式。(2)新建一根DN1000压力污水管,起点位于东山区2#污水泵站,终点位于本工程新建水质净化厂,管长约2公里。(3)对临江北路北河大桥至东山区2#污水泵站段现状DN1000~DN1400沿江截污主干管进行检测、修复和新建,涉及管长约7.3公里。(4)新建榕城区北部水质净化厂尾水补水DN300~DN600压力管道,管长约2.5公里,将厂区尾水引至龙石村、望龙头村附近水体。(5)新建榕城区北部水质净化厂配套市政污水管网,建设范围为黄岐山大道以东、环市北路以南和临江北路以西区域,污水管道管径DN300~DN800,总长度约24.24公里。2、招标范围及内容(包含不限于以下内容):(1)①材料检测:原材料检测;②管网检测监测:路基、路面、排水工程检测,地基基础检测,管网部分监测;③厂区检测监测:实体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厂区部分监测,环境检测,消防检测等。(2)①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相关规范和相关行政职能部门要求和招标人要求,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检测、监测方案,并确保检测、监测方案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及通过工程所在行政区域的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的审批,同时负责协调相关工作,保证技术成果能够通过相关部门认可,确保不因检测、监测工作影响本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和竣工验收,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工作的费用。②在进行检测、监测服务过程中,与该工程相关的施工、监理、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监督部门协调,配合完成检验检测、监测项目属地监督部门备案工作。根据建设单位需要,参加项目实施期间与检验检测、监测相关的会议,对项目检验检测、监测相关问题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必要时出具书面意见。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项协调和备案工作费用。③本招标项目已包含监督抽检的工作内容,监督抽检数量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实施,投标人需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该部分费用。④本项目实施期间,如果因本项目验收需要,按规范和经批准的检测、监测方案,经招标人确认需增加招标内容中没有的项目,且中标人也具备相应资质,则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原因拒绝为招标人提供检测、监测,并按要求出具符合验收要求的检测、监测报告。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 范围: 具体内容以施工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中发包人要求及有关规范要求为准 ; 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②投标人具备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能力应涵盖本次检测、监测主要内容: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基坑监测,高大支模监测,如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中的认证项目与上述名称不同,但表达的意思一致也视为满足该项条件),且证书需在有效期内。3.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5.广东省以外的单位及其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6.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详情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揭阳市榕城区北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检测、监测服务项目
标段(包)名称:揭阳市榕城区北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检测、监测服务项目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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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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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0-445202-04-01-432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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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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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北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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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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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北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检测、监测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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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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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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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北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检测、监测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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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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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北部水质净化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检测、监测服务项目
中标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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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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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榕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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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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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群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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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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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方检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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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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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价:
8834582.84元,中标下浮率: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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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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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
个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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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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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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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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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10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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